关于推进国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考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抓好的战略任务。作为国税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在系统内部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我们要长期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我市国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威海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扎扎实实地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惩防体系建设顺利实施

《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等相关文件下发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责任分工方案,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人事、党办、监察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还切实将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全面深入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坚持一年一个主题,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对象确定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先后开展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科学发展观专题育等,还积极打造廉政文化品牌,提炼廉政文化核心理念,建设廉政文化展室,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切实筑牢了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和职责

建立了以信息化为支撑,征、管、查专业化分工的征管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先后制定了《威海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服务和效能投诉办法》、《“一案双查”管理办法》等30多项制定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制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诫免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四)强化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在行政管理权监督方面,重点是盯住“上面”,管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和管理人、财、物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努力做到在用人、花钱、采购、基建等方面不出问题;在税收执法权监督方面,重点是看住“下边”,管住一线的征管查人员,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权力的有效运行。还积极探索实施内控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等,切实做到阳光执法,透明运作。还依托12366服务热线、举报电话等,积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的合力。

(五)纠建并举,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始终把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作为行风建设的根本要求,不断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实施考核和评议,促进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严肃查处和纠正在税收管理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等现象,先后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程领域专项治理等,进一步规范广大干部的从税行为;积极主动地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整改和落实;积极参加行风热线、阳光政务热线上线活动,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和反馈,直到纳税人满意为止。

(六)严格执纪,切实加大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整顿,对经查属实的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一案两报告”制度,认真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积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还通过案例剖析、案件通报等形式,积极加强警示教育,起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当前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当中,个别单位思想上还不够重视;个别人员还存有“惩防体系建设与发展无关、查办案件会干扰发展、预防腐败会束缚发展思路”等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推进。

(二)体系建设的系统性不够。尽管我局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惩治是否有力、预防是否有效,制度是否管用,问责是否到位等,也还没有建立一个可以具体衡量的指标体系。

(三)体系建设创新性不足。当前我们抓惩防体系建设,还仅限于按照《工作规划》以及总局、省局的相关部署进行落实,真正结合自己单位实际进行创新的内容比较少,这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四)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还不完全到位。当前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但是仍有部分部位或环节监督不到位,例如基层分局长自由裁量权过大、县以上局长行政管理权过大的问题等。

(五)协调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当前我局虽然结合《工作规划》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但在实际执行当中,相关科室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运作还不够流畅,还需进一步健全相关协调机制,以整合多方面的力量,共同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三、新形势下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当前国税系统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要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惩治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创新性和实效性,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不断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能够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提供有力保证;通过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能够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把反腐倡廉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方面工作,能够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过程,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并通过扎实的工作,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方针的具体体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最重要的是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做到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要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中,既包括了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着力治本的内容,较为全面地体现了反腐倡廉方针的基本要求,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决心,提供了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3、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既涉及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又涉及到其他管理的方方面面,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能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把反腐败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二)把握要求,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科学性和系统性

当前我们必须要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以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以进一步增强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1、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义,更加有力地为发展服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又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因此,我们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必须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工作定位上自觉服从全局,在工作目标上自觉贴近全局,在工作思路上自觉融入全局,切实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既要注意防止各种不良思想倾向,又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和研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效方法和措施,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

2、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更加坚决地维护群众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作为国税部门要坚持从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围绕吃、拿、卡、要、报以及服务和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治理整顿,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同时坚持惩治腐败行为与保护合法权利并重,一方面,对广大国税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另一方面,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教育人、挽救人,防患于未然,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3、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更加科学地安排和推进工作。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必须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做到科学安排、科学推进。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搞好科学规划,提出长远目标和任务。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方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同时还要不断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分析当前反腐败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更加科学地设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4、把握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更加扎实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涉及到国税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要强化统筹协调意识,从全局高度进行谋划。要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税收工作大局,使惩防体系建设与税收事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坚持并不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广大税务干部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积极贯彻落实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毫不放松地抓好惩治工作,又不失时机地加大预防力度,防止把两者割裂开来。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创新性和实效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抓好教育、惩处、监督、制度等重点工作,在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1、选准着眼点,深化教育,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一是要明确教育重点。必须要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核心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使领导干部能够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带动、感染全体党员干部公正执法、廉洁从税。二是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禁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三是创新教育载体。在原有廉政文化展室、长廊、宣传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网络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典型示范教育等,进一步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教育面。四是健全教育长效机制。坚持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分层分类教育与共同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任职廉政培训、领导干部上党课、党纪条规考试等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选准着力点,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行使。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甚至滋生腐败。一是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在税收执法中,重点关注与企业打交道的基层分局长,抓住容易滋生职务违法犯罪的重点环节,主要包括税额核定、资格认定、违章处罚、减免退税核查审批、清理漏征漏管户、纳税评估和检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票证开具等;在行政管理中,重点关注县以上局长,抓住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经费开支、干部人事管理等重点环节,抓住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时机,包括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假日以及职位升迁、工作调动、子女上学、生病住院、父母祝寿、婚丧嫁娶等关键时期和环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围绕监督工作重点,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责任追究;三是严格执行税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税检联席会,加强交流沟通,汇报国税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对国税机关开展工作的建议,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四是建立纪检监察联络点。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选择纳税信誉比较好、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具有一定社会威望的纳税人,按照纳税人自荐与国税部门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在全市按税收管辖区域确定纪检监察联络点,监察室每季度收集一次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归纳梳理后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并要求整改,有效避免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现象。

3、选准关键点,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是保证。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要按照部门设置,进一步细化岗位,明确各岗位及人员职责、权限,梳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项目,明确相关的程序、时限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实行定岗定责。二是要建立完善内控监督机制体系。通过岗位自查、不同岗位互查、领导帮助查找和集体排查等方式,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同时充分利用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执法监察子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采集系统自动生成的风险信息,并通过行风评议、阳光政务热线、内外审计、信访案件查办等途径有针对性地人工收集外部风险信息,加强风险防控。在此基础上,积极围绕加强对决策权、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税收管理权和税务稽查权等的规范和制约,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廉政制度、督导纠错机制、廉政风险处理分析制度、违规处罚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权力失范和失控现象。三是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制定要立足单位实际、立足工作实际,做到既合情合理,又易于操作。制度实施以后,要严格贯彻执行,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查处,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选准落脚点,细化措施,进一步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纠风工作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要落实执法服务规范评议制度。采取服务评价器与执法评议卡相结合的办法,在纳税人每次办完业务后通过填写《执法规范评议卡》或“服务质量电子评价器”进行服务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办法》挂钩,全面提高执法服务质量。二是拓展办税公开内容。在全面公开税收法规、工作纪律、办税程序、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法规、政策和流程的基础上,主动将定额核定、收费标准、涉税处罚等税收行政结果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专项治理整顿。要严肃查处在税收管理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治理和纠正税务人员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借钱借物、“吃拿卡要占报”等行为,以及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压价购买商品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和服务行为,有效避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四是是要加强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同时积极结合纳税人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不正之风的成因、危害及表现形式等,并针对多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第二篇。推进国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考根据东纪办发〔2008〕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对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及自身工作实际,谈一下对国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指正。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精神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月14日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

。全会围绕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清醒”、“四个结合”和“三个更加”的要求论述深刻、分析精辟,全面指出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当前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今后一段时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要坚持与学习十七大精神相结合,在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上要与时俱进;与08年工作思路相结合,切实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与当前的工作相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对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融入到全年的工作中,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构建国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制约因素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国税系统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表明,全面系统地构建国税系统惩防体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确保这一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任务相当艰巨。从调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廉政教育存在难处

思想是先导,根本在教育。大量案件表明,税务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些单位的领导和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廉政教育存在难处:一是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些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重抓业务工作,轻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二是教育活动缺乏针对性。教育活动往往都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缺乏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的针对性教育。三是廉政教育在内容、方法、载体等方面缺乏创新。使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失去了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制度建设存在难点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构建惩防体系中,迫切要求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然而由于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社会变革时期情况的多样性,廉政制度建设上存在某些难点:一是制度约束缺乏刚性。重制度的制定,轻制度的落实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二是制度设计存在漏洞。有的制度在制订时存在缺陷,导致制度落实难。

(三)监督制约存在难题

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内容就是强化对权力的监控,对权力监控是否有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监督意识的强弱。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制约监督的因素:一是怜悯心理导致不忍心监督。现在我们国税的各项工作任务比较重,工作量大,如一个税收管理员往往要管一百多户甚至几百户纳税人,这些纳税人面广、点散、行业及生产经营情况复杂,繁重的工作压力下难免有些差错,将心比心,有时候也不忍心监督。二是无奈心理导致不去监督。如目前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监督缺少依据,无法实施有效监督。三是能力有限不善于监督。表现在个别单位的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强,纪检监察人员的税收业务知识缺乏,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善于监督。

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东营国税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构建东营国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是全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必然选择。为了确保惩防体系的顺利构建,必须理清思路,要树立“大教育、大制度和大监督”的理念,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全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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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随后,我室按照省局党组的决定,对各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整理,下发了《关于对12个市国税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提交省局有关处室处理。有关处室将相关问题延伸到全系统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被检查的有关市国税局按照检查组反馈时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深刻剖析根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了本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蒋伟芬)

发送。省局领导,局内各单位,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