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我们分局把学习贯彻落实《处分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全面学习和深刻理解了《处分规定》的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具体条款。并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比照《处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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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分规定明确了适用对象。处分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共四类人员适用处分规定。对单位有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处分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适用范围的明确,责任主体的界定,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利于促进征纳关系和谐,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处分规定明确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既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税务代理、税收管理和执法环节等6个方面,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行为,又明确了其他责任主体违反规定作出有关税收政策的决定和资格认定、逃骗抗税、不依法委托征收税款、不依法代扣代缴等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规范和引导税收行为,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处分规定体现了惩戒的严肃性。处分规定共23条,处罚性条款有15条37种,其中以警告处分为起点的有4条11种情形,最高到开除处分的有11条26种情形。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详细规定了当前比较突出或者比较普遍、需要给予惩处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明确到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规定有24项,涉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规定有13项。这些规定明显地加大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了他们在税收领域的责任。有的税收违法行为,即使未造成后果,也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更体现了处分规定的严肃性,彰显了国家税收神圣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