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息化思考

走科技加管理之路,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当前税收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税收信息化的推进过程中,各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在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化的软硬件和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人们对税收信息化的内涵和发展目标尚缺乏清晰的认识。如何在深刻把握信息化内涵的基础上,准确定位税收信息化的发展目标,并据此选择适当的税收信息化实施策略,是当前需要从战略上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对税收信息化内涵的认识

一般来说,作为一个发展过程的信息化,至少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方式,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利用信息技术强化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和信息资源的使用,提高管理、监控、服务的效能;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影响和促进人类发展和进步。

根据信息化本身内涵和近几年税收信息化发展实践,我们认为税收信息化应定义为:是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税务管理,深度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管理、监控、服务水平,并由此推动税务部门业务重组、流程再造、文化重塑,进而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过程。这一定义至少应包含以下内涵:税收信息化是税务管理改革与信息技术运用相互结合和互相促进的过程,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在税务管理中广泛地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税收信息化是个技术创新的过程,同时也是个管理创新的过程,将引发管理变革,推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文观念、组织模式、管理方式和业务流程;税收信息化的核心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只有广泛采集和积累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和繁衍信息,才能通过信息资源开发提高管理、监控、服务效能;税收信息化是以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它既是实现管理现代化的强大推动力,又是管理现代化有机的组成部分,因而税收信息化不仅包括税收征管业务的信息化,还应包括税务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相对较晚,并且当时主要局限于应用计算机模拟并替代手工操作(如用于计会部门产生报表、用于计算机开具税票等),因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对税收信息化的认识偏重于工具层面。随着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特别是199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征管改革的目标模式后,各地以征管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在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对税收信息化内涵和规律也逐渐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但是仍有不少人对税收信息化的认识偏重于技术层面。由于对税收信息化的深刻内涵缺乏全面、正确的把握,因而导致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不少误区,制约了税收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

误区一。重技术,轻管理。实践中许多地方对技术比较注重,似乎更热衷于投资购买硬件设备和大量的软件开发,而对系统需求的整体分析研究不够,对信息化过程中的管理问题重视不够,不注意信息化建设所需干部素质、观念、技能的培养和信息化环境的营造。有的地方只是用现代化手段去重复、模仿传统的业务处理流程,没有或不敢触动原有的管理方式、组织结构、价值观念,最终阻碍了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

误区二。重信息系统应用,轻数据资源管理。许多地方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注重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更多的是重视信息系统替代手工操作的功效,而忽视了数据资源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有效挖掘和利用。有的税务机关由于忽视了对本单位内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转化与利用等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结果导致辛辛苦苦建起来的信息系统因基础资料不规范而形同虚设。有的信息技术应用,往往只停留于辅助管理、加快处理速度、减少差错或节省成本等表层作用,对如何把数据转化为信息,把信息转化为知识,以满足不同层次使用者的信息需要研究不多,致使税收信息化没有真正发挥其潜在功效。

误区三。重税收业务系统建设,轻信息资源整合及一体化建设。对税务部门来说,税收征管业务是其核心业务,绝大部分的税务机关是从征管业务着手开始其信息化建设的。近年来,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也进行了行政管理、辅助决策系统以及外部网站的建设,税收信息化逐渐发展到包含各个方面的信息化。但大部分建设要么突出征管业务而弱化行政管理或其它的信息化建设,要么重自身的封闭式开发,缺乏与上级机关、外部门及社会的信息一体化建设,造成目前各自为政、信息资源割据的状况,不能形成合力,制约了税收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以上误区,一方面是对税收信息化内涵缺乏全面认识所致,另一方面也说明在税收信息化的建设中,对税收信息化的发展目标认识模糊。在正确把握和理解信息化内涵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尽快明确税收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目标。

二、税收信息化的发展目标

税收信息化的发展目标,既是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努力方向,又是衡量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尺。确立税收信息化发展目标,一方面要遵循信息化自身发展规律,另一方面又要立足当前税收工作对信息化所提出的工作要求。据此,我们认为当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应贯彻“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指导方针,把发展目标定位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效率目标

这是税收信息化的第一目标或基本目标,就是要将现代化信息技术整合到税务管理中去,大幅度提高管理效率,也就是要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行政管理和辅助决策,用信息技术手段替代手工作业,加强对海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实现管理手段的电子化,大幅度提高征管效率、工作质量和行政能力,降低管理成本。

(二)监控目标

就是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的监控。通过建立内联外通、上下贯通的网络系统,实现历史数据、过程数据、审批信息的网上传递,从而使税务系统上级机关能够监控下级机关,决策层、管理层可以监控一线操作层的行为,税务机关能够监控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税源异动情况,从而有效实现管理目标。

(三)服务目标

当前,税务管理工作正在适应加入wto和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从“监控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而服务的广度、深度和含量也需要通过创新技术手段得以提升。确立服务目标,就是要通过广泛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为社会各界服务的水平,以低成本将税务机关已建立的信息公路和信息资源延伸到纳税人和社会,实现开放式管理和服务。

(四)信息共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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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息化的过程本身是一场改革,坚持税收信息化建设与综合改革相结合,就是要通过信息化支撑,重新设计、整合税收征管、行政管理的业务流程,重组组织机构,从而获得绩效改善的跃进,实现税收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税务机构的扁平化。为此,税收信息化建设必须与税收征管改革、行政管理改革及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实行综合互动。首先,要通过征管改革、行政管理改革,加快业务流程重组。其次,要大胆推进机构改革,重建组织机构,实现由非信息化组织向信息化组织转化。改革的目标是“三化”:集中化:征管机构上可采取税款集中征收、信息集中处理、硬件集中管理模式,尽量精简机构。扁平化:改变上小下大的金字塔式的组织机构,由非信息化组织的“高耸结构(tallstructure)转变为信息化组织的“扁平结构”(flatstructure)。因为多层级的组织机构容易导致执法随意性大,信息采集、汇总、传递过程中也容易出现信息失真、衰减等现象。而在信息化下,各种信息都会突破纸介质限制,通过网络达到空前的集中与共享,上级可以很容易地穿透行政层级,了解下级工作状况,使控管更加垂直,管理更加有效。专业化:通过征管查专业化运作,使职责明晰、环环相扣、流水线作业,有利于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

(五)坚持税收信息化建设与组织文化建设相结合,营造良好的信息化人文环境

信息化首先是人的信息化,包含人的思维、意识的信息化和知识、智能的信息化。在信息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营造一个好的信息化人文环境至关重要。要认识到信息化是一场深刻的、全面的革命,不但会大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且会引起管理方式、管理思维的重大变革,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培养和造就一支力量雄厚、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应用知识的信息化专业队伍和一支具有一定信息技能的业务管理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