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地税发[2015]14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5]3号
消息来源:中税网www.xiexiebang.com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
现将《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6日
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在2015年3月31日前顺利完成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税政、纳服、征管、办公室、信息、法规、计财
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税政二处。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确定落实个税申报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并建立责任考究制度。具体分工是:税政二处牵头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拟定综合工作方案,做好申报表的印制与管理,税收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进展情况与问题的收集与报告,全市申报工作的总结等;纳服处、征管处负责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便捷的纳税申报方式,受理纳税申报、税收结算等具体工作流程;办公室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信息技术分局主要负责个人网上自行申报软件的完善和相关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法规、计财等部门根据主管业务和领导小组的安排,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共同做好个税申报的各项工作。各管征局应于2015年1月20日前参照市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做好今年自行申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各管征局要按照总局和省局、市局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分析评估,调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在2015年1月20日前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自行申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兼顾、有效衔接,努力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有效协调,落实到位。
二、抓好干部培训,明确工作重点
各管征局要采取会议、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切实抓好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税务管理员和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的学习培训。培训工作应着重两个方面:一是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年所得计算口径及方法、填报纳税申报表方法、自行纳税申报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尤其要注意查帐征收的律师事务所出资律师个人所得、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个人所得的填报方法;二是加强对我局制定的自行申报工作规程的学习。通过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保证对外宣传和解答问题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各管征局要结合本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利用证券机构扣
缴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情况、股权激励机制计划、上市公司相关公报、自然人股权转让情况、行业代表性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等的公开披露信息以及我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系统掌握的年度收入申报有关数据,重点关注企业高管的股权激励、超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以及个人取得股权转让、限售股转让、二手房转让、拍卖所得等数额较大的一次性收入情况,关注在华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分别申报境内、境外所得的情况。积极调查金融证券、房地产、中介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电力、烟草、软件设计开发等高收入行业的纳税人分布情况和特点,以投资分红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和劳务提成为突破口,确定2014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工作重点。
三、多渠道宣传,做好申报提醒
尽早启动宣传工作机制,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行纳税申报的时间、地点、内容、流程以及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等,努力营造纳税人自行申报氛围。宣传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1月31日前)。一是充分发挥我局网站的优势,在网站上及时转载总局、省局、市局有关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资料;二是统一宣传口径,市局将通过我市主流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益广告、纳税温馨提示,提醒纳税人自觉履行自行纳税申报义务,各单位应利用办税服务场所显示屏滚动播放自行申报相关内容;三是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多渠道向社会告知应自行纳税申报情形、对应的《纳税申报表》名称、纳税申报程序、《纳税申报表》获取、填报内容等;四是市局统一印制宣传小册子,各单位要将其置于公共场所,便于纳税人领取。
第二阶段(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15日):一是市局将在向纳税人寄送2014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信封背面,印制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提示。对我局个人所得税管理监控的2014年度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各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和反馈。2015年1月20日前,各管征局要向市局(税政二处)报告实施准备工作情况;2015年2月-4月,各单位税政部门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向市局(税政二处)报送《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在申报期内,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要求执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行纳税申报情况通报制度。
各单位要善于学习他局和及时发现申报工作的有效方法,总结推广效果好的经验做法,通过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查找本辖区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大力拓宽税务机关掌握高收入者信息的渠道和范围,发现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征管的重点、难点和对策,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质量。申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自行申报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12366
接听咨询电话次数、税务网站访问人次、各单位派发宣传资料的份数、各办税服务厅受理咨询人次、举办培训班及政策宣讲会的次数、上门集中辅导或受理申报的次数,推行预约申报、特殊情况延时申报制度情况以及其他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相关的统计数字和基本情况,同时各单位还应收集自行申报正、反两方面案例。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案例应在2015年4月1日前上报市局税政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