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办法

从税务稽查案卷评查中反观税收执法

税务稽查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能,它不仅是税收征管的主要环节和纳税监督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税收公平的主要途径之一,在维护和增进税收公平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实施,我市征管、稽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征管、稽查质量和效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当前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涉税违法行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日益增强,在税收征管、稽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从2009年以来,我们开展了税务稽查案卷评查工作,亟待通过对税务稽查案卷的评查,从而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发挥稽查的重要作用,对税收执法进行有效地监督。

一、基本情况

我们组织人员随机抽取稽查案卷70件,从三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工作流程方面。从《入户检查通知书》到《税务稽查执行报告》,查看各项文书资料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到位;二是政策依据方面。查补税款计算是否有理有据、证据适当,处罚、加收滞纳金是否严格执行税法;三是档案资料方面。档案资料整理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等。评查的结果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市地税稽查案卷的真实情况,并从案卷中反映出我市地税系统执法的总体质量,也从发现问题中看到今后我市地税系统执法的努力方向。评查总体情况不错,比如:归档时统一编号,也符合要求,装订整齐,内容清晰,执法文书符合执法程序需求,

-1存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隔年征收现象,未有证明其合理性的资料;有的个人所得税计税资料、分月工资支付明细取证不全。

3、有些证据在稽查底稿中反映不详,法律效力明显不足。稽查底稿不全,有的对房屋计税原值变更部分不记载,以致于新增税款计算数据无据可查;有的在稽查报告中所列违法事实,在底稿中未见说明;有的只有补税记录却未有处罚记载或不处罚的情况说明;有的虽经局长办公会议审理却无审理记录;有的处理依据只有《征管法》而无实体法;有的在处理决定书中已计算出所应加收的滞纳金,执行中不严格规定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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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搞好稽查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洁的税收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执法水平,认真学习税收法规、政策及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以及其他涉税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等,要求稽查人员较系统的熟悉法律理论知识,准确把握具体条法,正确理解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依法治税的含义,逐步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做好交流沟通、协调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尽最大可能将执法风险和隐患降到最低,堵塞执法漏洞,经常与纪检、审计、司法机关交流沟通,从司法调查、纪检监督的角度认识执法中存在的偏差,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加以适应、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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