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广西国税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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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税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的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质量,根据青年文明号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广西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档案管理标准的目的

广西国税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青年文明号管理部门及区局党组对国税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的要求,将开展创号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图片、书信、日记、录音、录像等各类资料,完整地收集整理、分门别类,编制成为结构合理、记录详实的工作档案资料,使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经验得到有效的总结和传承,更好地指导本单位创号工作的开展,更大地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先进作用,为广西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青年文明号工作档案的分类

青年文明号工作档案按照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卷、创建活动卷、岗位优质服务卷、工作业绩卷、图片资料卷共5个类别。各卷档案须以一个工作年度为周期编制,原则上要求以纸质材料装订为主,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电子文档形式建档。

(一)组织领导卷

1.上级机关有关青年文明号的总体部署性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的重要性青年文明号会议、活动需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重要领导视察青年文明号活动工作时的讲话、指示、题词、照片、录像等资料;

4.本系统召开的青年文明号活动专题会议、学习培训的全套文字、音像材料等;

5.本系统下发的要求青年文明号活动方面具体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6.本系统单位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文件材料;

7.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机构名单材料;

8.创号集体简介,创号成员花名册;

9.青年文明号集体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材料和学习发言记录;

10.本系统党组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

(二)创建活动卷

1.创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守则、制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公约等材料;

3.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年度工作总结;

4.各种创建活动的纪实材料,青年文明号创建年度培训、考察、学习交流的图文资料、记录和结果等;

5.创号集体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摄影、摄像、录音等资料;

6.创建活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情况资料;

7.其他创建资料

(三)岗位优质服务卷

1.创建集体成员岗位职责(定岗定责方案、岗位责任制度等);

2.主要业务工作操作规程等材料;

3.青年文明号手的岗位培训、交流、学习、合作等资料,记录、获得的资格证书等;

4.岗位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情况,如推行文明窗口、优质服务、举办青年岗位技能竞赛、发放创建集体青年服务卡情况、开展信用示范建设、青年突击队、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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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案归档。为保持档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青年文明号各年度的档案在次年7月份前装盒移交本局档案管理员,送到本级局机关综合档案室进行归档。

(三)档案保管期限。对创建活动的各类资料要注明详实的年、月、日期和具体内容。纸质及电子档案的保管期限应该按照团中央关于青年文明号档案管理的保管年限规定,永久保存。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