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的税务风险范文合集
浅谈对非正常户管理的几点认识
“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对“非正常户”的管理一直是税收征管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
一、“非正常纳税户”的形成原因及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因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不了解或对税收政策理解错误,由于经营地址变更,不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使税务机关在原地址找不到纳税人而形成非正常户。
(二)已经解散、破产,但因怕麻烦等原因,既不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也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长期“挂帐”,形成有“户”无申报的非正常现象。
(三)由于经营不善,经济效益日益下降,达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连续几个月的不申报纳税,管理员来催缴或采取措施就“关门大吉”给税务局玩起“失踪”游戏。
(四)还有一些非正常纳税户是故意偷税逃税,长期躲避税收征管与稽查,“打一枪换一地方”不断变更名称、地址,使税务机关无法征管。
(五)一部分纳税人为了套取贷款而办理了税务登记,而实际没有任何营业项目,税务机关永远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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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多方协作,严把认定关。通过与公安、国税、工商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查找非正常户在其他部门的经营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对现场进行核查,积极查找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合伙人;加强与街道和招商引资部门的合作,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多途径掌握纳税人情况,积极做好非正常户的事前核查认定,确保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规范执法,严把处罚关。定期集中开展非正常户清理整顿工作,对已认定的各类非正常户进行分类治理:对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暂停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的使用;对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场所、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对恢复履行纳税义务或被查找到的,根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建立非正常户恶意逃避纳税义务黑名单制度,对于纳税人恶意采用非正常户实施偷逃税款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公开的媒体上公告其违法行为,加大其违法成本。
(四)完善制度,严把考核关。强化对非正常户认定质和量的考核,对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将控管率作为考核税收管理员征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对未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非正常户认定、公告、解除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人员,实行过错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