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建设情况及管理
吉林省敦化市国税局王志莲(征管科科长)
加强纳税人帐簿凭证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基础。纳税人帐簿凭证管理问题,实质上是财务会计核算管理问题,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计征、税负公平、税收征管效率等一系列问题,是税务机关不容忽视并亟待加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纳税人账簿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税收管理和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帐簿凭证管理情况令人担忧,没有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未达到《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账簿记录经济业务与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不符
纳税人为了达到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采取多种措施,其中设臵假账,逃避缴纳税款是其手段之一,发生了销售行为却不在账簿中反映核算;也有的纳税人钻国家科收优惠政策的空子,把应税销售收入记录在免税销售收入中。
(二)账簿、凭证设臵不建全
虽然为了应付检查设臵了账簿,但账簿凭证不建全,没有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设臵账簿凭证,必要的总账和明细账缺失,难以全面真实反映经济业务。
(三)账簿凭证记录内容模糊混乱
虽设臵账簿,但账簿凭证记录模糊混乱,前后矛盾,不知所云,难以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给税务机关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带来很大阻碍。
二、纳税账簿设置存在问题的原因
纳税人账簿凭证设臵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纳税人主观意识不强
实行建账建制手续繁琐,部分纳税人对建账建制抱消极态度,产生抵触情绪,不愿建账。还有些纳税人认为经营规模太小,没有能力建账或者不必要建账。更多的纳税人认为建账后,经营情况暴露无遗,税务机关一目了然,按实交税负担重,自己无利可图,从个人利益出发,不敢建账或不按规定建账。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得部分纳税人故意做假账,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不计或少计收入、多列成本情况屡见不鲜。
(二)税源管理部门督导不力
个别税务干部对纳税人建账政策领悟不透,业务水平较低,导致对纳税人建账宣传不够,辅导不力,监督不到位。部分干部对账簿凭证放松了管理。对纳税人反映的实际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对纳税人提出的具体困难没有及时进行解决,导致账簿凭证管理过于疏松。
(三)社会环境影响账簿管理
市场经济的调节下,各种代理记账公司兴起。纳税人请代理公司记账既省心又省钱,大部分代理公司财务人员记账时,纳税人给什么做什么,给多少做多少,不加过问,造成了大部分代理建账严重失真。社会上部分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不能适应会计业务的需要,经常出现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严重等问题,更有些财务人员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
三、加强纳税人账簿管理的措施
面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纳税人账簿设臵方面存在的问题,税务机关应依据《征管法》及《细则》、《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加强宣传辅导、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纳税人建账意识和建账质量:
(一)广泛宣传开展自查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向纳税人宣传财务核算宣传资料,召开纳税人座谈会,详细讲解会计制度对财务核算管理的规定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处罚规定,辅导纳税人查找财务核算问题,同时对财务软件备案。
(二)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定期对企业账务人员和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进行培训,向企业财务人员和税收管理员发放账簿凭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范等资料。
(三)分期开展专项检查
税务机关应对纳科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把账簿检查规范工作做为一项常态性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组织源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纳税人分期分批进行专项检查。将原始凭证(发票)、账簿、辅助性单据、账簿登记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组织专人进行实地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帐簿、未按规定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存在核算外账户交易的、核算资料不能准确计算销项税和进项税的、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视同财务核算不健按规定进行处罚。而后,由税源管理部门监督纳税人整改,帮助纳税人规范建账,并对纳税人跟踪管理。
(四)强化监督以求实效
税务机关综合业务管理部门应对税源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把账簿、凭证规范管理工作列为日常绩效考核的内容,不定期对纳税人建账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复查过程中发现税收管理员未履行职责,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进行考核通报,按目标考核办法处理。
四、账簿检查管理中的成效
敦化市国税局从2009年起加大力度开展对纳税人建设情况进检查规范,通过一系列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一)提高对纳税人账簿管理的认识。在账簿检查规范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及管理中的漏洞,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把账簿凭证管理摆上应有的位臵,真正抓上手,深入研究在税收征管中如何提高账簿凭证管理水平的措施,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尽快制定和完善账簿凭证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化账簿凭证管理的范围、内容,并
在现有的相关制度及目标管理中加入账簿凭证管理的要求。
(二)强化了纳税人严肃建账意识
通过纳税人自查、税务机关检、税务机关规范等一系列措施,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账簿凭证管理的重要性,按规定建账势在必行。为纳税人敲响警钟,提高了纳税人对账簿凭证的重视程度,促使其提高纳税诚信度,督促纳税人按《征管法》及《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活动。
(三)提高了账簿凭证的管理质量,夯实征管基础。
我局强化账簿凭证的管理,以专项检查为主要手段,一定程度的改善了辖区内纳税人账簿不健全及账簿设臵混乱的问题,虚假建账情况也得到改善。纠正了纳税人不规范的建账行为,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真实度,为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提高了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水平
对纳税人的账簿管理和检查的过程,也是税收管理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过程,税收管理员检查前都要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学习。一年下来,对账簿设臵、管理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使税源管理队伍的素质又得到了极大提升。
(五)加大了核定征收的力度。通过检查,对一部生产经营规模小,建账确实有困难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了核定征收。并规定在以后的管理中,经过检查、规范仍达不到建账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都比照同行业、同地段、同等规模的纳税人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二篇: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关于股权转让的税收征管问题
虽然总局出台了国税发[2011]126号文件,要求各地工商和税务部门要加强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还是遇到很多的阻力,效果不理想。建议省局尽快与省工商局进行协调,制定出具体操作细则,最好能够向房地产一体化一样,在纳税人申请变更股权登记时,能够凭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我局对此项工作也跟市级工商部门进行了协调,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二、关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问题
按照川府发[2008]27号《四川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凭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之规定,因我省是由省国土部门统一办理后发放,尤其是对政府部门作为纳税人时的耕地占用税征收难度非常大,为实现对耕地占用税的源泉控管,建议省局及时加强与国土部门的联系,在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时,一律凭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领取。
三、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中的信息共享问题目前我局已基本实现与房管、国土部门的房屋、土地成交信息的共享,但这是靠平时积累的私人关系而获得的,没
有形成具体的信息共享机制,尤其是没有实现与财政、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造成工作非常被动。建议省局能够完善房地产一体化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统一出台全省的指导性文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目前我市已由市政府办签头,出台了一个关于房地产一体化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但效果非常不理想,据了解那个文件已于去年就已经提交各相关职能部门讨论,但到目前为止进展非常缓慢,没有任何进展。
第三篇:出口退税企业税收征管及税源情况调查本文件共有2811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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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为了加强对出口退税企业税收征管,摸清其税源情况,根据年初工作目标,我们对我市出口退税企业的出口业务以及由于此业务相关联的税收征管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基本情况
====年,我市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企业共==家,当年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其中出口销售收入=====万元,占销售总额的==%。出口产品主要以发制品、蜂蜜、纺织品、肉食品、机械为主。出口退税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家,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家。====年度出口退税额为====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万元,当年===万元,免抵调库===万元。当年出口退税额前三位是群英丝织有限公司、河南嘉宝华运动器材娱乐有限公司、金源发制品有限公司,分别退增值税===万元、===万元、===万元,占当年退税额===万元的==%。
二、出口退税具体情况
摸清出口退税企业的情况,尤其是税源情况,掌握税源的发展变化规律,才能了解征管工作的到位情况,才能更深一步从总体上把握出口退税额的变化情况,以及与其他税种的关系。我们这次调查先从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主体税种入手,从出口企业本身的特点出发,对比与之相关的指标,同时分析其盈利能力。以期达到了解税源的重点和其发展变化规律,以利于加强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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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如果总公司给销售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就可以把货物卖完了按照销售清单再缴税。如果没有合同,那么这种经营方式就是增值税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的代销”,这种状况的出现与财务也有关联,很多公司税局查账的时候要求看合同,结果财务怕出问题就说没合同,没合同就证明不了业务怎么做,全部由税务局来认定,这样税务局只有按照发货时间确定缴税时间,发货缴税。还有的企业说不签订合同是为了少缴印花税,实际,很多印花税并不是按照合同缴纳的,是按照销售额缴的。是直销。是赊销。是代销。是分期收款。税务局是按照合同判断缴税时间的,凡是没有合同的一律按发货缴税,不按时交税的加收滞纳金。
我们在分析税收的问题上,一定要站在税务局的角度来分析问题。不能总站在我们企业的角度。企业和税务局之间的思维有很大的差异。只有站在税务局的角度上认识问题,才能合理避税。
预收货款需要不需要缴税。不需要,发货时候全额缴纳。如果生产期超过一年了就不按发货时间缴税了,就按进度缴税了。税法规定很详细,实际执行时候的缴费时间判断标准就是合同。企业在经营的时候一定要把税收条款设计在合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