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现状与分析
试谈基层税务人员如何防范职务犯罪
2009年08月03日21:45:48编辑:金冈来源:江苏国税网
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工作职能部门,肩负着为国聚财的重任,代表国家行使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对社会财富实行再分配权力。作为行使这种权利的税务人员,是联系征纳双方的纽带,是税收政策直接的执行者。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税务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税务人员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利益的包围,有的不法分子则乘机拉拢腐蚀税务干部,同时一些税务干部在执行税收政策过程中为了私情私利,违背自己的职责,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挪用私分税款、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情节较为严重的,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危害了社会经济安全。笔者认为,在查处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同时,搞好预防税务失职渎工作是势在必行的。
一、当前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第一,税务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基层,与特权思想同生共存。由于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税收第一线,直接掌管各项税收业务,与纳税人、纳税单位紧密联系,从而使某些纳税人产生“税官”有权,税收方面的事情全凭税务人员的一句话的错误思想,继而下功夫拉拢腐蚀税务干部。同时某些基层税务干部在工作中也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产生了“长官意志”、“特权思想”,导致了各类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从发案情况看,发生在基层的各类案件占90%。
第二,渎职型犯罪是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在新的形势下,税务领域职务犯罪又有新的特点,以违法使用税收执法权为代表的税务人员渎职犯罪尤为突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限主要是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职责,其渎职犯罪主要表现在:收人情税、关系税,超越权限减免税收,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违反执法程序,超越职权,滥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严重侵犯纳税人的权益,对依法应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处罚,对应从重处罚的从轻处罚,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等等。
第三,利用行政管理权违法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以基建工程招标发包,大宗物品采购,经费管理,以及人事调动,干部选任提拔等为代表的以行政管理权谋取私利的职务犯罪,现在是一个重点。某些税务机关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的贪污、贿赂、挪用、私分公款等犯罪案件也有发生。有的税务部门多头开户,公款私存,有的将税款的过渡与经费帐户混合使用,有的将预算外收人不纳入预算管理等,财务管理上的混乱,都给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除此以外,徇私舞弊,支持、纵容、放任自己的亲属、子女以及以自己的名义或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税务人员中也时有发生。
二、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是个别税务人员职责意识不强。在工作实践中,个别税务人员忘记了自己作为税务人员,所维护的是国家利益,意志薄弱,经受不住执法的考验,摆错了自己手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经受不住“物欲横流”的考验,把人生价值与商品混为一谈,将手中的执法权加以出卖、出租,获取非法利益,而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致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件的发生,导致这一结果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超越、滥用职权,从而导致个人犯罪、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后果。
二是税务部门的思想教育尚未能全部到位。某些税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片面注重税收收入实绩,而忽略了政治思想教育。有的税务机关未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要求,往往把税收任务完成如何作为考评和衡量一个人的唯一标准,结果使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思想再好完不成任务就会什么也不好,其实他们根本没弄明白,所谓称之为好,就是有效果、有成绩,当任务完不成时,要从主客观上找原因,找对策,而不是消极对待,如果思想教育跟不上,加上一些单位的制约监
督机制不完善,就会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三是约束机制软化也是当前税务职务犯罪的一个诱因。从目前暴露出来的具体案件分析,大部分税务职务犯罪案件都离不开规章制度没有落到实处这一重复了无数次的教训。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的转换时期,处于社会的大变革过程中,尚未形成一整套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的监督制约仅仅流于书面的审批,缺乏执法动态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措施,使一些意志比较薄弱的税务人员产生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在他们眼里权力就是一种待价而沽的商品;而执法人员“二人搭挡制”和长期固定组合也导致相互监督不力,形成利害关系、导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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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是积极导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税务管理。税务部门通过导入国际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加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国际iso9001:2000质量标准要求将税务人员工作职责细分为多个类别多个子项,将每一项工作都定岗、定责到人,明确“做什么。为什么做。何时做。何地做。谁去做。怎么做。做要达到什么要求。”。这大大减少了税务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机会;二是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控制,改变原来监督工作“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标不治本”的被动局面,将事后堵漏转移到事前、事中控制上来,从根本上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成效;三是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强大的质量记录功能,使每一项工作从开始到完成的整个过程都存在清晰、完整的质量记录,从而为健全税务部门内部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有效地监督各个环节和每个人的工作细节,为查处职务犯罪,严格责任追究提供了强大的证据支持;四是通过iso9001:2000标准,建立了一个严密的税务管理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控制、高效运转、不断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模式的变革,确立“职责明确、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税收业务管理新模式。
当然,加强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发挥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只要我们运用正确有效的手段,敢于坚持不懈地同腐败问题作长期而坚决的斗争,有针对性采取各种方法来预防犯罪,就一定能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保证国家税收工作的顺利完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