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对维护税收正常秩序、促进依法治税起到重要作用。在基层的税务稽查工作中,由于各方面原因,税务稽查工作还没完全发挥出其应有的效果,为此,就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与对策建议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稽查工作定位需进一步明确

稽查工作由于与分局日常检查存在交叉区域,以致对其定位多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补充,弱化甚至抑制了税务稽查强制规范的功能,使税务稽查成为税款征收的后置程序,没能够有效地发挥税务稽查的监控作用,无法形成体系严密、监控有力、高效运行的税务稽查体系。在日常的工作中,这种定位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严重削弱了税务稽查在当前征管模式中的作用。

(二)稽查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要求税务机关应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强调应当规范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但在日常实际的工作中,税务稽查工作所含的稽查机构、稽查人员、稽查手段、稽查对象、稽查文书等要素,都缺失有效的整合,缺乏整体的规划与布局,导致在实施稽查的过程中缺少科学的安排,加上对稽查工作流程设置不科学,较大程度上制约着稽查工作效率的提高,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三)稽查执法刚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在日常稽查工作中,稽查执法刚性较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涉税检查进入难,由于地方政府谋求快速发展,积极推行招商引资,对企业出台种种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稽查难;二是执法手段不得力,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偷税手段隐蔽,账务不实,直接证据被隐匿,导致在实施稽查的过程中,纳税人明知有涉税违法行为,却以各种理由外出,躲避检查询问,限于执法权限,稽查部门对此办法不多,无可奈何,致使一些案件难以查处;三是查补税款执行难,主要表现为有的纳税人查后逃逸躲避执行,有的企业查后资不抵债无法执行,有的纳税人资金困难,清缴后影响企业生存,难以按时追缴入库,稽查执行难的问题也成为影响稽查打击成效的“瓶颈”。

(四)稽查工作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现行的税务稽查模式要求“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分离”,然而在基层,由于稽查人员编制少,所管辖区域大,工作任务繁杂,从工作各环节到人员配备上都难以确保“四分离”,往往出现“一查到底”的现象,即一个工作组从选案到执行一揽子完成全部稽查工作。在此情形下,互相监督制约主要停留在通过相互间传递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审查,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虽然目前在推行稽查工作信息化,但都只停留在简单的录入状态,不能从根本上达到对稽查工作的监督,稽查工作质量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五)稽查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就稽查队伍现状来看,基层税务稽查人员占全部税务人员的比例约在7%左右,然而稽查工作面广,纳税户多,工作量大,稽查力量单薄的问题日益凸显。同时,稽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大多局限于会看账,真正能从账务中查出问题,找到“猫腻”的人员不多,至于能运用电脑查账技术,将查账与税收法规融合贯通的人才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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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针对基层稽查人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学历水平参差不齐、队伍素质整体不高的现状,及时将那些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的人才充实到基层稽查队伍中去,增强基层稽查工作的队伍力量。同时加大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按照“精兵稽查”思路,开展稽查业务培训,切实加大对税收法制知识、业务知识和稽查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营造热爱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

2、探索推行稽查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稽查绩效考核体系,结合稽查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出台绩效管理的具体方法,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对稽查各项工作指标进行分析,制定科学、标准化的稽查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增强其可操作性。通过深化稽查绩效考核,充分挖掘稽查人员的潜在能力,引导稽查部门通过高质量查处稽查案件来促进稽查工作水平的提高,有效提升稽查工作质量与效率。

3、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联系国税稽查部门实际,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筑牢广大基层稽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同时要不断完善稽查监控机制,对选案、检查、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案件移送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管,防止和减少执法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