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现状分析及对策
税收执法风险成因分析及对策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因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执法不当、执法错误或行政不作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以及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等不良后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不断推进,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相对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渐增强,对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从税务机关加强自身建设角度出发,如何避免和预防执法风险的发生,成为基层税务执法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表现形式及成因分析。
(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意识不强,执法能力不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干部风险意识与执法能力直接决定了执法行为合法与否、风险大小。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干部受“人治”思想和执法惯性思维影响,重任务轻执法、重实体轻程序;或缺乏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对与税收执法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义务认识模糊,执法不作为、缓作为、滥作为;或受“人情”、“关系”等因素影响,执法随意性大,税务处理、纳税核定、行政处罚欠妥;或执法水平不高,对本岗位税收执法程序缺乏深入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得不深不透,存在断章取义、误解、曲解税收法律法规的现象,也缺乏应对、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个别税务人员素质低下,有权力寻租现象。每一个税务人员手中都或多或少地掌握着一定的税收执法权或行政管理权,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面对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面对一夜暴富的明星大款,个别税务人员也会心理失衡,踏踏实实干工作、一心一意为革命,到头来还不如一个个体户。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他们便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的私利。个别税务人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擅自减免税款,随意审批缓缴税款,甚至有个别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沆瀣一气,共同偷逃国家税收。
(三)由于财政体制税务经费等原因,使依法治税政策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保增长、保政绩,不考虑经济发展现状,给税务部门下达不切实际的税收任务,税务部门为了与政府保持一致,也为了保经费,就会出现寅吃卯粮,转引税款,压库混库等现象。
(四)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依据不规范。税收执法是一项依规则而为的活动,规则的缺陷必然使执法压力与风险倍增。在税收立法层面,除税收征管法外,尚缺少统领税务工作与税收执法全局的税收基本法;除企业所得税法外,各主要税种实体法规范层次较低,多数为行政法规,甚至部门规章,权威性较弱。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层面,有的政策出于方便宏观管理等因素考虑,规定较为宽泛、伸缩弹性大,使不同税务机关在对同一具体税收行为进行处理时,采取绝对从严或绝对从宽的迥异措施,导致执法不公正;有的政策缺乏足够的上位法支撑,制度风险很大,例如评估和约谈制度就缺乏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支持,合法性、合理性屡受质疑;有的政策由于制定机关怠于解释,或实施机关越权解释,从而“释”出多门,甚至相互矛盾;有的政策脱离实际,未充分考虑征管系统容载量,而以个案标准来判断和制定,对税务机关和人员工作职责的界定明显超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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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完善干部奖惩激励、选拔任用机制,引导干部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执法部门,必须完善内部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规范执法管理。但是,地税机关还应该全力缓解干
部执法恐惧心理,在制度建设和用人标准上引导和鼓励税务干部勇于承担责任,真正使想干事的有机会、敢干事的有舞台、会干事的有地位,逐步在系统上下形成“见旗就杠、见活就抢”,执法规范、服务优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破除不良倾向,全面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孔子日: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地税机关要在物态文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要大力弘扬和发展先进地税文化,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要让每一名税务干部头上有担子、肩上有责任,更要让他们脑子里有充实感、心里有幸福感,切实做到热爱、投入、珍惜和维护这个集体,自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积极营造务实高效、文明和谐、开拓奋进的良好工作氛围,以实际行动多角度预防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