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执法检查工作经验材料

一、基本做法:

(一)、组织严密、思想重视。我局按照《**省国税系统税收重执法检查办法》的要求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跟踪、巡视、督导、协调,并从征管、稽查、税政、发票、计财、信息、监察以及一线执法人员中抽调业务精湛,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建立执法检查人材库,在检查前,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指明哪些环节可能出问题,讲明检查的标准和尺度,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针对少数单位部分同志认为执法检查不必要的错误观念,市局召开了执法检查专题动员会,在动员会上,我们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形式,是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实现依法治税的有效途径,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使大家认识到虽然近几年我局的执法工作取得了不小的进步,在接受审计署、**省国税局及财政部专员办的检查中也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我们的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执法中还存在相当程度的不规范和主观随意性,还存在着税收征管的盲区和执法隐患,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还有明显的差距,我们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主动迎接检查而不是被动接受检查,把立足点放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上,而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我们的税收执法检查,目的不是整人,不是跟哪个单位哪一个税务干部过不去,而是一种“健康检查”,将问题查出来,把原因找出来,整改到位了,隐患排除了,实际上是对大家的一种善意保护,也是对纳税人负责。检查只有动真碰硬,才能最大限度地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统一了全局人员的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计划周密,层层推进。为了确保检查效果,我们花大量的时间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布置。为提高执法检查的计划性,各单位制定了周密的执法检查计划,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检查分为四个阶段层层推进,一是自查阶段,由各基层执法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进入第二阶段,由县级国税机关组织力量对所属单位进行检查;第三阶段是全市重点抽查阶段,由市局从执法检查人材库中抽调人员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向市局领导和市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汇报,并就发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通报全市,同时对被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纠正落实期限;第四阶段是执法检查“回头看”,在整改期结束后,由市局再次组队到被查单位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情况向全市通报,针对每个阶段和步骤,我们都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工作时限,确定了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以保证整个检查按照预定的方案落实到位。

(三)、检查认真,定性严谨。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排查问题,进度服从质量,把问题查透、查细、查实、查清。在县(市)局对基层的抽查以及市局进行的巡查时,也改变了听汇报的形式,而是由被查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向带队的市、县局领导汇报自查情况并上交自查底稿,上级抽查、巡查人员对被查单位自查的情况和抽查、巡查出来的问题互相验证,从中发现自查、抽查、巡查的情况有无出入,有无未发现的问题,无形中相互形成了制约机制。检查还采取对内部检查同对外部纳税人延伸检查相结合,手工台帐同高平台数据相核对,内部资料同纳税人动态经营情况及有关账册相验证的办法,对各类检查事项确定了最低的检查标准,同时我们反复要求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注重事实,重原始证据,避免主观随意性。做到所有的问题都附有原始复印件,让事实讲话,有证据支持的问题作为检查出来的问题,没有证据支持的问题作为征管建议向被查单位提出来,对查出的问题,只叙述客观事实,暂不定性,最后将检查结果形成正式的检查纪录,由被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无效的争论,减少了不必要的抵触情绪,也保证了定性的准确。

(四)、过程公开,整改较真。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健康检查”的宗旨,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检查人员不对所查问题定性,而是在检查结束后集体汇报,集体审议,集思广益,统一意见后形成结论,保证了检查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纯属个人原因,执法随意,知错不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根据查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凡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认定为机关科室业务指导不到位,责成有关科室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跟踪管理,对个性问题,责任由各单位负责;三是实行整改意见通税务执法检查工作经验材料税务执法检查工作经验材料知书,市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专题向市局汇报,并由市局对查出的问题逐条、分类制定了整改措施,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指明违规行为、评判的依据和纠正期限,以及其他工作要求

二、取得的成效。经过连续四年的执法检查,我们及时纠正了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甚至是错误的做法,找到了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仅2002年执法检查,我们就查出了各单位在税务管理、稽查处罚、税款征收、税收政策执行等四个方面存在的30多个问题,延伸检查企业45户,查实税款110多万元,有30多名干部受到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极大地消除了税收执法中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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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执法责任制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我局结合征管改革、机构改革后的新的执法岗位分类,研究制定了《**市国税局基层税收执法岗位操作管理标准》,对岗位分类、岗位职责、工作环节和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考核和追究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初步解决了执法人员做什么,怎么做,做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将税收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做到人人有岗,岗岗有责,建立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人,一线执法人员为责任人的责权一致、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责任运行机制,并为执法检查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操作平台。

(五)、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是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保障。税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很多与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有关系,如果对他们的错误做法不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执法检查就不可能有好的效果,因此,我局在重视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对查出的问题分清企业责任与执法人员责任,对属于执法人员责任的,查明原因,分不同情况,根据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采取不同的责任追究方式,几年来,共有100多人次受到诫免谈话、降职调离、扣发奖金等责任追究。几年来,我局的执法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局的要求相比,同兄弟单位一些先进的做法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一定会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我局的执检查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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