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税收宣传工作安排

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各科室、分局:

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4月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12年全县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及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总局决定,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月主题。经过两年多的宣传,“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继续沿用这一主题,有利于深化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宣传,有利于宣传税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和成效,有利于密切征纳关系,建设和谐税收,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

二、统筹安排,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讲求实效。要围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增强宣传效果。宣传月期间,总局、省局、市局将举办一系列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并参照上级局的活动项目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安排好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积极参与总局组织的宣传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总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主要有:召开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座谈会、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开辟专版专栏进行集中宣传、评审“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制作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央视播放个人所得税flash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网上宣传税收知识有奖竞赛等活动,形成全国联动的宣传声势。

(二)配合省、市局搞好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省局将组织开展“保障税收促发展、维护权益促和谐”主题宣传活动,与省国税局联合,以省政府名义召开“2011年度省纳税先进企业暨税收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市局组织开展“走向文明,共建和谐”电视知识竞赛和主题宣传、“保障税收促发展、维护权益促和谐”新闻宣传、与国税局联合在电视台做税收宣传月口号、在各类新闻媒体搞好集中宣传、编印《黄河口赋歌》、开展“我以我笔画税收”绘画比赛等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市局活动项目安排,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增强宣传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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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充分利用其“品牌效应”,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的现实需求,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区分不同社会阶层,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形象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增强税收宣传吸引力;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参与各级举办的税收论坛、税收好新闻评选、税收动漫flash大赛、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大赛、税收短信大赛、税收征文等活动,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将税收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大税收宣传项目的实施力度,确保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

为做好对全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督导和推动,县局将通过《地税情况》编发“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介绍各单位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及成效;同时积极参加“税收宣传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创新项目”评选活动,并从中选出优秀项目报市局。

各单位要积极安排部署税收宣传月活动,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宣传月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特别是对活动项目进行分析评估,于4月25日前向县局人事政工科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