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思考

文章标题: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思考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基本方略,也是我国迈向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但实现这个目标,需经过艰苦的努力和经历漫长的过程。在向这个目标迈进的过程中,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贯彻依法治国的国策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在我国,行政权是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联系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的国家权力。一是已经形成一个职权系统,有着庞大的机构和人员,而且掌管着繁重的社会事务管理,对社会有着独特的控制权、指挥权;二是这种行政体有着完整的组织结构,分成若干不同的层次或等级,并在等级之间有着明显的运行路线和联系手段;三是行政体的形式多以金字塔型构建,整个行政体已经成了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意志的权力系统。如何将这样的行政权力行使纳入法制化轨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仅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

行政权力是国家作为社会的正式代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能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直接施加强制支配影响,使之服从国家意志的公共权力。它反映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主从支配关系和与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含义:其一,行政权力是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公共权力,因此,行政权力作为一种公共权力,首先具有公益性特征,即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行使不应以维护行政主体的自身利益为目的,而应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由于具有公益性,也决定了行政权力具有优益性,具体表现在为了保证有效管理,国家赋予行政主体取得先行处置事务和社会协助的行政优先权和取得物质保障条件的行政受益权。此外,行政权力具有工具性的特征。其二,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即能施加强制支配性影响的公共权力。国家配置这种权力必须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自由处分性(权力行使者不得随意转移或者放弃行政权力)。其三,行政权力是管理社会公共事物,能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直接施加强制支配性影响。因此,相对立法权力和司法权力而言,行政权力具有执行性的特征。其四,行政权力的实质是反映行政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这种关系以国家和社会认可为前提,行政权力具有合法性的特征。

既然行政权力在社会中有其显著的独特性和“人格化”特征,必然在客观上会产生权力异化和腐败,也正是行政权力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稀有资源,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就会有权、钱交易的现实可能性。所以,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就显得十分重要。行政权力制约虽然有许多种方式,但从行政执法者自身来讲对行政权力最有效的制约则是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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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依法治税的关键所在,只有建立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实施考核评议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才能强化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税收法制化进程,才能真正使依法治税工作落到实处,使依法治国的战略得以实现。

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法制经济,现代法治讲求权力与义务的对应,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