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工作总结

**年是**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省国税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作出重大贡献的一年。一年中,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大力组织国税收入,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努力强化税收管理,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实现了国税工作“两个突破、上三个台阶”的新的跨越,为促进江苏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征管质量为重点,强化税源控管,坚持依法征收,税收收入总额和增收额取得新的突破

**年,全省国税收入达682.6亿元,其中国税机关组织的考核收入558亿元,比上年增收117.47亿元,增长26.66%,完成总局下达考核计划487.28亿元的114.52%,超收70.77亿元;“两税”收入达到480.77亿元,比上年增收92.14亿元,增长23.17%,完成计划437.6亿元的109.86%,超收43.17亿元。全年国税收入总额、年增收额、超计划增收额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这一成绩的取得,既有经济税源增长和政策性增收因素,同时,也是广大国税干部转变观念,狠抓征管质量,强化税源控管、坚持依法征收的结果。

1、大胆改革收入计划管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圆满完成。在改进计划分配办法的基础上,省局专门下发了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和“应收尽收”标准,各级国税机关全面推行以征管质量为主的“双轨制”考核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依法征收;各地还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影响收入的因素分析工作,根据经济税源实际状况,及时搞好税收计划的调度,使税收计划与经济税源相适应,较好地发挥了计划指导征收的作用。

2、加强税源监控,重点抓好重点税源和新经济增长点的管理。各级国税机关在密切与工商部门协作,抓好户籍管理的同时,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税源监控和新经济增长点的管理上。专门设计了重点税源分析表,层层明确重点税源户,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税收调查和跟踪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加强对重点税源数据收集及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考核;积极推进税源结报中心建设,85%的县(市)建立了税源结报中心,基本实现市与市区、县与分局数据的实时传输,重点税源监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强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重点抓好涉外税收、私营个体税收以及企业所得税等新经济增长点的征管,全年组织涉外税收220亿元,比上年增长96.4%,占国税收入比重由上年25.4%提高到39.5%;组织个体私营税收73亿元,比上年增长46%;组织企业所得税34亿元,比上年增长37.32%;亿元;征收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9.84亿元。

3、努力加大征收力度,促进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各级国税机关坚持把征管重点放在堵漏增收、挖潜增收、查补增收上,一是加大纳税申报管理力度。省局及时制订了《江苏省国税系统增值税稽核评税工作规程》,在全省70%以上的基层征管分局积极推行稽核评税,对2.4万余户纳税户开展评税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纳税申报的准确率。二是加大商业零售企业逐笔开票制度推行力度。在降低发票成本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中小商业零售企业的推行力度。目前,全省46929户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已有88%的企业实行销售逐笔开票制度,商业企业发票使用量比上年增长47.58%,零、负申报比例比上年下降2.97%,商业企业增值税收入比上年增收7亿元,增长11.78%。三是加大清理欠税的力度。在对欠税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健全责任区、责任人制度,严格以票控税,规范缓欠审批手续,使清理欠税收到良好效果,特别是全省电力行业在9月底前将**年度预征部分的欠税全部入库,油田企业9月底前就完成清欠任务12674万元。四是加大以查促收力度。认真落实稽查“一量四率”考核指标,全年各级共查补各类税款14.78亿元,处以罚款3.11亿元,加收滞纳金1767万元,交好地发挥了以查促收的作用。

二、以规范内部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依法治税水平上了新台阶

去年,各级国税机关为了有效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从内部建设入手,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从四个方面强化了税收管理:

第一,认真组织好法制教育培训。各地以贯彻审计检查结论为契机,紧密联系执法实际,举一反三,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守法教育活动。8月份,我们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依法治税教育培训月”活动,把增强广大国税干部的法制意识,作为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级参训率、参考率均达到100%,通过层层集中培训、组织考试,选出65名同志参加了总局组织的法制知识考试,并取得了好的成绩,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较好基础。

第二,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省局下发了《江苏省国税系统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意见》,拟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关于控制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税收执法检查实施办法》等制度。各级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坚持从基层一线执法要求明确、责任易于界定的岗位抓起,实行责任追究,加大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目前,已有11个省辖市推行了执法责任制。

第三,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在流转税管理上,认真及时贯彻各项政策规定,规范电力、油田两大行业的税收征管,大力清理欠税;加强消费税、金融保险营业税管理,完成全省603户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重新认定和换证以及卷烟计税价格重新核定工作;严格对新办民政福利企业资格审核以及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开展了对144个区县级国税局和398个基层发票发售点的专项检查。在涉外税收管理上,突出申报质量、日常管理、评税手段三个环节,抓好涉外所得税的汇缴和评税,继续保持我省汇缴工作在全国的领先位置;以建立电子数据库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外税电子申报面;规范涉外企业售付汇结算,加强预提所得税管理,全年预提税收入实现连续三年翻番;组织全省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培训,研究开发审计软件,选择100户跨国公司、大型外企作为审计对象,补征增值税和涉外所得税4300万元;抓好反避税工作,重点开展对服装、电线电缆两个行业全省性联查,确定苏州、无锡两市为全国反避税软件推广试点单位,探索建立我省反避税工作规程,共调查120户,补征涉外所得税4154.85万元。在所得税管理上,制定《江苏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所得税减免和税前扣除管理权限;完善审批制度,健全管理台帐,抓好汇总纳税单位就地监管,完善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建立了日常检查、汇缴检查和专项检查相互交叉配合的制度。在个体、私营企业税收管理上,全面推行定额与发票开票额相分离的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完善建帐建制工作,改进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管理,积极实行银行储蓄或信用卡缴纳税款方式。

第四,积极开展税收检查。为了促进严格执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去年我们坚持内外结合的办法,重点抓了两类检查:一是在内部突出抓好执法检查。把检查重点由对企业的延伸检查转向对税务机关内部执法行为和征管质量的检查。对76个县(市)局、区分局进行了执法检查,各地自查面100%,省辖市重点检查面37%,省局重点检查面31%,纠正了一般纳税人审批认定、发票管理、个体税收管理、缓缴税款审批中的许多不规范做法,对少数基层单位超越权限制定政策、超范围提退、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此外,还通过对10956件税务稽查案件进行抽查,查出文书不规范、主体不合法、取证不严密等有问题的案件1794件,逐一进行了纠正。二是在外部突出抓好大要案查处。全年共查处100万元以上大要案91件,查补税款21004万元;同时各级还重点抓好稽查质量的提高,各类案件检查平均处罚率和查补入库率分别达到28.6%和92.7%,移送公安机关813件,拘留逮捕182人,进一步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三、以高平台软件推广应用和网络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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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按照“巩固、深化、提高”的要求,突出抓好创建工作环节、创建内容、创建考核、创建检查上的“四个延伸”,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注重执法质量和群体形象的树立,抓好长效管理,创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了新的提高。省局举办了首届政工干部培训班,各级还广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四心五珍惜”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加强以“两权监督”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利用成克杰、胡长清等重大案件,认真搞好警示教育,通过加强执法监察、严格执法责任追究等措施,加强了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通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15名处级干部组织离任审计、大宗物品采购公开招标、组织基建项目审计等加强了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搞好纪检信访工作,重视违法违纪问题查处,一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48起,63人分别受到刑事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年我省国税工作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干部法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与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国税干部知识水平、管理能力的现状与征管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趋势不相适应;三是税源监控能力不强、征管质量效率提高的状况与提高“两个比重”对增加税收收入的要求不相适应,等等。必须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逐步解决。新的一年中,我们将进一步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