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政策

定义:

1、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2、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是指由群众集资采取预付医疗保险金的形式解决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问题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解决农村居民疾病医疗与保健问题的主要依托,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2009年8月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新闻发布中说,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此举是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民生政策。

建立的必要性

农民医疗负担逐渐加重

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

构建所受制约

保障资金来源不足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现行保险形式

概述

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几种形式。

合作医疗是农村医疗保险的初级形式

医疗保险可以发挥重要的经济保障作用

统筹解决医疗费用是有效的补充形式

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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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参与的农户也达到80%以上,显现出较优的态势

较发达地区实行灵活多样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中等发达地区,可以在发展和完善现行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改革产权结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工作规范、目标考核、以奖代拨、购买服务、合同管理等手段,不同程度地引进市场机制,实行灵活多样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卫生机构设置不必与行政体制相对应,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结合乡镇撤并和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撤并重复设置的卫生院,重新调整中心卫生院的布局。目前,已有不少地区着手调整和改革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如山西河曲县建起的“山区流动医院”,河南省武陟县实行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改革,辽宁省海城市乡镇卫生院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等),虽然形式各异,但均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欠发达地区重点实行医疗救助制度。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是抓好卫生扶贫工作和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计划,以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我国实施的扶贫计划,侧重于经济上的扶贫。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且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贫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对于区域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医疗救助计划是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障又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应当把卫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如借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确定实施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这样既可以真正使贫困者得到救助,又方便可行,减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