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确保圆满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门诊统筹工作、强化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点问题多,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两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是继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后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9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部署安排2010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前,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这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就这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县劳动保障、卫生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会上签订了基金征收工作目标责任书。下面,我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009年,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合作医疗工作稳妥推进,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合率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参合率实现了逐年稳步提高,2009年参合率达95.1%,比2008年参合率81.8%上升了近9.3个百分点,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平均补偿比从2007年的32.8%提高到今年的42.2%。各级财政补贴逐年增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受益面逐年扩大,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我县参合农民享受住院补偿人数达55190人(次),门诊慢性大病补偿2711人,补偿医疗费用6333.45万元,全县享受大额补偿达到2.5万元以上的有38人,住院报销人次逐年增加,今年1-9月份与去年同期比较,住院人次增加83%。广大农村群众就医观念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发生了根本变化,“大病拖、小病扛”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就医后能及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三是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通过不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条件和技术力量得到较大改善,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四是新农合管理逐步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全县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县、乡、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体系;在资金筹集和管理上,通过不断规范筹资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初步建立了由村到乡到县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资金安全运行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合作医疗基金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了资金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在医药费用补偿上,全县实行了微机网络结算,出院即补,并试行了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网络结算;在卫生服务监管上,逐步形成了卫生部门主管与多部门监督、群众反映与主动调查、现场明补与按时公示相结合的服务监管机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的工作效果离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宣传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理解得不深不透,导致广大农民对新农合政策认识上存在误区;政策宣传没有全面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做得还不够到位。二是筹资工作长效机制没有形成。由于群众缴费工作没有好的模式和经验,各乡镇目前主要采取下计划、乡村干部逐户上门收取的方式筹资,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加之筹资工作中的表册、合作医疗证的填制内容多,给我们的筹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些乡镇在收不齐参合农民的筹资款时,只能采取垫付的形式完成任务,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基层负担。三是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乡(镇)、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高、技术人员短缺、不能很好地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四是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院管理力度不大,门诊报销还不规范,乡村一体化不完善。以上这些问题如不予以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我县2010年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2010年,是我县新农合运行的第四年,新农合政策在基金筹集标准、分配方式、门诊医药费用补偿等方面都重新进行了调整,基金筹集标准由2009年人均100元调整为150元,其中,农民由原来每人缴纳20元提高到30元,中央、省、县级财政配套由2009年人均80元调整为120元。同时,要求农民参合率必须达到95%以上,并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启动门诊统筹工作,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最高可以享受150元门诊统筹补偿。这些重要调整,一方面扩大了农民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了补偿水平,给农民带来了更大的实惠;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做好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带来了压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行新农合的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而提高他们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就必须抓好宣传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大造声势,深入宣传,扩大影响,务求实效,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还要注重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让他们也能了解政策内容,享受医疗保障。要在宣传过程中讲透实施新农合制度的内容、目的、意义和好处,让广大农民消除增加缴费的误解,从而乐意接受这一新的惠民政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乡镇和村干部的培训工作,使之全面掌握合作医疗政策制度、资金管理、报销程序,尤其是针对2010年度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30元这个标准,要向农民群众宣传解释清楚(虽然个人多缴10元,但政府却增了40元的配套资金),消除群众的疑虑,取得群众的支持。
(二)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门诊统筹工作。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全省必须于11月1日启动门诊统筹工作,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可按20-30%比例报销。根据我县实际,综合考虑基金风险和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等因素,我县门诊基金实行全县统一管理,以乡镇为单位独立核算,门诊基金按人均32.5元提取,主要用于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和门诊慢性大病补偿。参合农民在本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除去不能报销的药品与项目费用后按30%比例补偿,每人日封顶线为8元,年封顶线为150元。门诊统筹基金出现结余时,结转下年度使用。基金透支时,由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承担,并实行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农民不承担风险。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要遵循诊疗原则,严格控制门诊次均费用不合理增长,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次均费用控制在3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控制在40元以内。各乡镇要制定实施细则、基金预算方案,坚决落实门诊统筹具体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基金风险,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确保门诊基金安全。
(三)强化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是基础,同时又是难点工作。说是基础,在于只有农民自筹资金筹集到位,并达到规定的覆盖面,上级才会拨付配套资金;说是难点,在于参合资金每年都要征缴,牵涉群众切身利益。对此,各乡镇、相关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把资金筹措作为重点,全力抓好筹资工作。一要规范筹资程序。按照登记造册、收取基金、开具票据、填发合作医疗证等程序进行。二要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必须是县内常住农业人口,原则上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在征收中,严禁搞家庭选择性参合,做到户不漏人。三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等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继续由县民政局按有关政策规定代缴参合资金,确保上述群众参加新农合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到原参合农民继续参合,未参合农民积极参合,各乡镇特别要关注外出务工农户、留守老人和胎儿的参合,提高参合率。四要加强征收基金管理。征收资金实行日清日结,并及时上缴入库,严禁坐支、挪用。征收收据填写必须注明参合人数、参合者姓名,并在征收截止时,存根及未用完的收据全部上缴乡镇财政。征收结束后,县财政要组织专班认真复核,做到上缴资金与参合人数相符,对查出多收少缴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严肃处理。要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群众自愿积极参合,确保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任务。
(四)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技术依托。从三年来运行的基本情况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把合作医疗工作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努力改善农村卫生基础条件,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做到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镇和县”。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禁小病大治、小病大处方、做套餐式检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医疗机构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事件要彻底追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态度差、群众不满意、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取消定点医疗资格,确保向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将城镇居民医保做为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克服各种困难,扎实推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扩覆征缴任务全面完成。2009年,应参保人数10.3万人,参保人数89502人,参保率87%,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扩覆征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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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三,要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及时督查基金征收情况和居民参保率、农民参合率进展情况。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乡镇和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对执行不力、操作不当而引发各类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要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与年度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乡镇,将继续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两项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和对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大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