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高效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任务

杨伟军2011年8月19日

同志们:

按照县8月3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动员会的部署安排,经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就我镇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等下,胡镇长、曾书记还将作重要指示,请大家抓好落实。

一、去年筹资工作简要回顾

(一)去年筹资工作的特点

2010年,是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筹资取得很大进步的一年,去年的筹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筹资完成快。去年,我们自7月29日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会,仅用30天时间,就完成了农业人口的参合任务。应完成县下达任务1285440元,实际缴纳合作医疗参合资金1288200元,超额完成了县下达的参合任务。

2、参合比率高。去年,县下达乡镇的参合比率是92%,全镇15个村有11个村达到达了92%的参合率。其中泉湾村参合率达98.95%,居全镇第一。全镇平均参合率达92.19%。

3、惠及群众广。到今年8月中旬,根据统计显示,全镇已有5880人次住院治疗并得到报销补助,全镇累计补助到位金额820.2万元。如社区刘丙新获得医补62197.8元。在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的农村居民已达21500人,为55岁以上老人免费健康检查4760人,儿童健康检查2470人。群众享受合作医疗带来

1的好处得到充分体现,农民家庭治病就医、群众医疗健康状况明显改观。

4、工作作风实。以上三大工作效果的取得,得益于全体镇村干部作风务实,克服外出流动人口多、联系对象难、服务群众广、需垫付资金等各种困难,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深入群众,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保障了筹资效果,落实了党的惠民政策,惠泽了因病受困的家庭与群众。

(二)工作仍需改进的地方

去年筹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与经验,但也客观上存在一些小问题。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村虽然想了办法,动了脑筋,但仍未达到县下达的参合比率。二是工作中存在厌烦情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来是一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的好政策,群众应该自觉参合。因而,个别镇村干部在做思想工作上缺乏耐心,群众思想工作不细致,略显简单化,你买就买,不买就不买,只要我上了门,就算公事到了堂。群众真生了病,哭天无路。三是基础工作不细致。资料的填写核对未确保零差错,有漏户、漏人现象,也有错姓别名现象,还有字迹不工整,导致输入电脑的数据信息有错误,甚至参加了合作医疗,没有合作医疗证,兑付基金时群众费尽周折,尽打跟斗。去年,全镇仅陶家湾村没有遗漏错误。这些存在的现象和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年的筹资工作中加以克服,要做到精益求精,好上加好,锦上添花。

二、今年筹资工作具体安排

今年是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第一年,喊法不同,内容有变化,政策有调整,但筹资没有变,较去年相比,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时间更紧,务必精心组织,打一场筹资的攻坚大胜仗。

(一)掌握政策,落实政策

1、掌握政策。今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机构名称有变化。2010年12月,县委、县政府实施机构改革,组建了宁乡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对服务群众的医疗保险机构进行了整合。将县卫生局管理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职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县医疗保险中心承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职责,整合划入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二是服务对象有变化。从今年开始,进入全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代。除了农业人口以外,本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和其他具有本县户籍的未成年人可以参保;外来务工人员在县内务工满一年的,可持务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参保。服务的对象更加广泛。三是政策内容有变化。一方面,政策更加规范。出台了《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办法》与《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使基金运行安全稳健,规范有序。另一方面,政策更加惠民。体现在住院补助比例提高了10%。县内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75%,起付线100元;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60%,起付线300元;长沙市宁乡县精神病医院补助70%,起付线100元;县外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50%,起付线1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40%,起付线5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助40%,起付线700元;非定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补助10%,起付线1000元,没有变化。住院分娩提高了100元,剖宫产补700元,乡镇平产补3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平产每例补助550元。特殊门诊13种疾病经审批可申报特殊门诊补助:尿毒症透析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每月限额补助800元;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免疫抑制门诊治疗,每月限额补助1000元;白血

3病,200元/月;恶性肿瘤术后门诊康复治疗;中风后瘫痪治疗;肺心病(伴严重右心衰);冠心病伴严重心率失常;风湿性心脏病;糖尿病并发症;肾病综合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小儿脑性瘫痪康复治疗(限0—6岁儿童)。后面10种病症,限额补助150元/月。

2、落实政策一是自身要加强政策的学习,做到吃透政策精神,做政策上的明白人二是要宣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今天下发的《城居医保宣传手册》,要发到每家每户,让群众知晓政策。三是要服务群众,落实好政策。凡参加了医疗保险,符合政策补助范围的,我们要指导服务群众享受政策补助与医疗健康服务。如补助的标准中对0至14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实行特殊救治的政策。符合治疗指征的先天性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和动脉导管未闭三个病种的包干费用予以全额补助,费用有2.5万元以内;符合治疗指征的先天性肺动脉、主动脉缩窄、法络氏四联症、先天性大动脉转位四个病种的包干救治费用补助80%(含第二次补助)。如健康体检、申报特殊门诊补助的13种疾病等等这些政策,我们都要宣传到位,符合条件能享受政策的都要及时申报,真正解决群众的病困。

(二)明确目标,明确做法

1、明确目标任务。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参保率县要求乡镇必须达到95%以上,实现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按照这个要求,各村必须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目前,我镇现有人口总数为49014人,其中农业人口47120人,非农业人口1894人,需完成筹资金额134万余元。

2、明确参保对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凡户籍属我镇的农村户口居民可以家庭(包括外出人员)为单位参保。(2)外地人口

4与本镇居民通婚或长期居住本地,户口未迁入以及各种原因未上户口的城乡居民,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纳入其家庭参保,但禁止异地重复参保。(3)本镇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和其它具有本镇户籍的未成年人可以参保。(4)年度内按政策计划生育小孩的居民家庭,可预先为小孩取名纳入其家庭参保。(5)外来务工人员可持务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参保。

3、明确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2012年农村户口居民每人缴费30元,城镇户口居民每人缴费40元,城乡“三无“人员,即五保户和1-2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名单由社会事务办提供,已分村提供给各村。享受低保的城镇户口居民16元/人/年,也由社会事务办提供名单。全镇统一集中缴费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5日。

4、明确操作方法。医保采取缴纳现金的方式,由镇村代收代缴。在工作步骤上,要分段推进。8月17日前,为数据整册阶段;8月18日至9月5日,为集中筹资阶段,镇村干部走村入户收缴资金;9月6日至9月30日为信息录入阶段,镇合管站根据各村汇总后的资料数据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汇总上报阶段。在资料填写上,要完整准确。镇村收取医疗保险资金时,应按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分类别当场开具医疗保险缴费专用收据,将参保人员姓名一一列出,在收据备注栏内注明参保年份,交参保人保存,并与参保人员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填写好《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要及时认真核对收缴到位的保险费和登记在册人数,避免出现错登、漏登和重复登记现象。企业、社会团体、知名人士等打

5捆资助农民参保的,应以户为单位开具筹资收据,交参保家庭。在开据票据与汇总资料时字迹要更整、清楚。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明纪律。筹资期间要确保资金安全,要防盗窃、防假币、防丢失。各村组干部要将收缴的个人参保资金汇总及时存入银行,并于每周三上缴至镇财政所张依俐处。镇财政所于每周四及时足额将个人参保资金上解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严禁挪用参保资金。

(三)强化领导,强化措施

要确保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必须精心组织,强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东湖塘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领导小组。由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建舟同志担任。各村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基金筹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亲自抓落实,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抽调一批素质好、能力强、热情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深入村组和农户,做好宣传动员与资金收缴工作。

2、加强责任管理。建立“包干责任制”,即线办干部包干联村、村干部包干联组、组长和党员包干联户,促任务完成,并把工作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镇对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考核记零分,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一是挪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基金的;二是未按时完成参合信息核对,提供筹资名册的。

3、加强协调配合。镇村部门要加强联系,齐心合力促筹资任务如期完成。派出所要对户籍信息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卫生院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社事办要及时提供三

6无人员、残疾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名册;财政所要做好票据、资金的结算工作;农办要切实牵头做好服务协调、业务指导工作;镇属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配合乡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督促本系统、本单位干职工的农村亲属带头参保,支持资助贫困家庭参保。各村要创新工作方法,发扬“5+

2、白+黑、晴+雨”的连续战斗的作风,确保在集中筹资阶段一举完成任务

4、加强督查考核。集中筹资期间,任务进度一日一通报,及时推介先进典型与好的做法。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筹资任务的村给予奖励。8月25日前,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到村总人口的95%,奖励该村1500元。8月31日12点以前,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到村总人口的95%,奖励该村1200元。9月5日12点以前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到村总人口的95%,奖励该村800元。9月5日12点以前,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不到村总人口的95%,不给奖。镇合管站要对各村筹资参保、信息管理、制证发证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各村开展工作。

同志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政策,只要我们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就一定能圆满完成2012年的筹资任务,惠及全镇人民群众。

第二篇:乡镇书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xxx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xxx传达了县的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有关的发动任务、时间要求印发给了驻村组长和各村支书主任,这次会议的目的和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希望散会后,各村迅速行动,吃透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就如何抓好这项工作,我再强调几点:

一、统一思想,严肃对待,按要求全面完成县下达的工作任务

按照县的要求,x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做到“两个不低于”(即覆盖率不低于xxx年度,参保人数不少于xxx年度),xxx年度我乡任务数是xxx人,要求是在xxx月底前完成县下达参保人数、资金收缴工作。时间急、任务重,所以,希望会后,各挂村组长和村支书主任马上召集挂村乡干部和村干部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好具体的发动方案,争取早日完成发动任务。

二、突出重点,周密安排,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和保费收缴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各村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有针对性地宣传城乡居民医

疗保险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加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义务,明白看病报销的办法、程序和比例,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增强他们参加医疗保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保费收缴任务。各村在宣传时要深入到户,本着先易后难、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富裕家庭后一般家庭的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对一些认识程度暂时不到位的群众,要发动周围邻居共同做工作,直到保费收缴上来为止。通过大量、细致地宣传发动和精心组织,实现“两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希望各乡、村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不折不扣地完成。对于保费收缴工作,乡合医办每三天将各村完成情况张贴到政务公开栏。本次保费的收缴,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确保按时完成。既然是上级安排的工作,又是为群众办的一件大好事,必须共同重视起来,切实抓实抓好。

同志们,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以民为本、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希望全乡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细致的工作,努力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镇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卫生保健水平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2011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合川人社发〔2011〕950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在合高校,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7〕113号)《重庆市印发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85号)等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1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参保原则坚持自愿参保、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重庆市统一的筹资标准,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参保范围本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三、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

(一)缴费档次分两档。其中,一档: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230元;二档: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320元。各档筹资标准减去政府补助后,剩余部分为个人缴费。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对个人缴费给予补助。

(二)政府补偿标准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大学生给予补助。对其中的大学生困难群体,即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重度(

一、二级)残疾大学生,民政部门再按一档每人每年20元、二档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参保

(三)个人缴费标准1.一档。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其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

一、重度

—2—

二级)残疾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

2.二档。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20元。其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重度(

一、二级)残疾大学生个人缴纳60元

四、参保方式及缴费时限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缴纳本学年度医疗保险费。2011年的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截止为2011年10月20日。

五、待遇享受时间

(一)参保大学生在规定缴费期内缴纳个人保险费后,从本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待遇(对跨学年度住院人员实行分时间段报销)

(二)已参保大学生在规定缴费期内未缴纳次学年保险费用的,视为自动终

止大学生医疗保险关系,不享受次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六、办理参保及缴费要求

(一)每年定期由大学生所在的高校负责组织按系、专业、年级、班次收取保险费

(二)大学生缴费后,由高校经办部门领取并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收费专用收据》

(三)高校收缴的大学生医疗保险费,于开学次月20日内缴入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民政部门为资助对象缴纳的

—3—

保险费在学校报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后,由区财政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划拨。

(四)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对首次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发放大学生医疗保险证

七、办理参保应提供的资料大学生参保缴费时需提供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大学生中的困难群体,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城乡低保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学生提供《五保证》、享受国家助学金大学生由学校提供《助学金领取证明》重度、(

一、二级)残疾大学生提供《残疾证》等复印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高校应成立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由高校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校(院)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参保登记及保险费的征收;收集、整理、录入和上报大学生医疗保险信息;完成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业务上接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指导、监督和考核。高校相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切实把筹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标语口

—4—

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把补偿政策讲清讲透,用实例宣传参加大学生医保好处和得到的实惠,使大学生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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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各地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考虑本地实际,以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出发点,积极进行科学调查论证,建立多方协调机制,破除制度障碍,大力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资源,探索创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不可盲目照搬、建立实施不符合本地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致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兼顾和长远发展。

为妥善解决农民特别是城乡困难特殊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实现辖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结合实际,笔者特提出相关制度对策:一是引导农民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在各级政府给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的基础上,地方政府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倾向于农村居民中的低保、残疾、低收入、60周岁以上老人和学生儿童这一困难及特殊群体,采取多缴少补、少缴多补、以奖代补给予农村居民缴费补助或按一定比例给予其住院医疗费补助等形式,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村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

乡一体化。二是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公平性”原则为核心,以解决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困难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为重点,消除户籍和身份限制(包括农村户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参保者均有权利进入这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并根据辖区实际和各类人群的经济能力分设学生、儿童和非学生、儿童两类标准,其中非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又分高低两档,参保者根据经济状况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和待遇享受层次,不同缴费对等不同报销待遇,从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的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