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会讲话

一、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

(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

(三)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正确处理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保障基本与承受能力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刚性比较强,一旦确定下来,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以后要调整也是能上不能下的。考虑到居民医疗需求和家庭、财政承受能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启动阶段必须坚持低水平起步,先把制度框架建立起来,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由于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实行社会共济,依靠社会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覆盖面越广,参保人数越多,共济性就越强。因此坚持低水平起步与广覆盖是统一的。只有低水平,把参保门槛降低,才能让更多的居民有机会参保进来,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只有广覆盖,更多的居民参保进来了,社会保障共济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制度的有效性才能充分体现出来,才能可持续运行下去。当然,我们所说的低水平并不是人为的降低标准,而是要坚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要相适应,确定保障标准,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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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并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预算工作,并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低保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衔接,指导社区做好城镇居民参保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配合做好中小学生、儿童的参保登记和费用代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非公费医疗大学生的参保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衔接;卫生、药监、物价部门要结合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管理,规范医疗服务。

三要加强宣传发动。现在部分城镇居民对政策了解还不深,参保的主动性还不高。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特别是医保经办机构和乡镇、社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主动上门宣传政策,让城镇居民掌握政策,消除思想疑虑,动员、引导城镇居民积极主动参保。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这次动员会议后,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专项督查内容,开展各种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工作的落实。另外,要探索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