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我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照国家、省、市专项纠治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解决统计造假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县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主题教育办公室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全县主题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统计局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每周召开推进会,听取开展情况汇报,研究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常态化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最新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将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列为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学习内容,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为加强全县统计工作水平,邀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到县围绕县区统计知识应知应会进行授课,对统计基本常识进行了全面阐述,并结合县情实际指出应注意的统计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全县共计200余人参加,进一步增强了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积极部署推进落实。为更好完成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由县统计局牵头,制定了《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县级主要领导责任,建立了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纪委印发了《县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县纪委监委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小组,配合县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查清失实统计数据,对统计造假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推进会议,对统计专项整治行动及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汇总进度并总结经验,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四是做好源头防控。根据省、市统计局工作部署,在全县四上企业推广电子台账系统,规范流程、强化管控,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各专业已经对全部“四上”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了解了企业财务系统的使用方式,企业电子台账系统建立情况。在我县全部66家“四上”企业进行电子统计台账推广使用工作。目前基本全部四上企业已经登录完成并正在录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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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在专项整治行动及自查自纠中发现,目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统计学习培训不足,统计人员业务不熟练,对一些统计法律法规及基本技能把握不准确,导致出现统计数据失实等问题。二是乡镇、企业对统计工作不重视,一半以上没有专职统计岗位或统计员,且更换频繁,统计数据把关不严。统计局缺乏高素质专业性人才,在职人员都是身兼数职。三是部门信息互通不到位,对项目立项、开工和企业经营状况等掌握不精准,入统不及时。危害影响:数据统计不精准,难以客观真实反映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影响政府决策。
针对这些问题,我县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统计部门牵头,每月不少于1次,通过集中培训、重点培训和统计业务进部门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统计局内部多培养高素质人才,招纳新人。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将统计工作学习列入各乡镇、企业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范围,每月不少于1次,增强做好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发挥统计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项目进度和重大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应统尽统;加大源头把控和执法检查。每季度选择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和数据质量检查,确保当期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我县将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把统计工作作为县政府对县直机关部门和乡镇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通过量化考核评比,促进统计工作作风的转变和统计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同时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扎实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各种问题回潮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整改,确保件件事事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统筹持续深入推进,务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统计事业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