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审计准则不断提高审计业务管理创新能力]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一、贯彻落实审计准则的做法

(一)及早着手,新旧对照学习,解决适应问题审计署2010年在网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我局立即安排下载印制,发放到审计人员手中,先由个人自学,熟悉准则的基本内容,与旧准则进行对照比较,分析异同,及早熟悉新准则的新提法、新要求、新规范。同时,派出分管业务副局长参加省市以及署总审计师对新准则的解读、培训学习,然后对单位审计人员进行系统集中辅导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与集中讨论等方式,重点对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及质量控制和责任等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和细致解读。对审计记录、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复核、审理等操作性很强的内容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深刻领会和把握新准则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及早调整工作思路,解决实施新准则后思维适应问题,为审计业务工作向新的规范过渡打下坚实基础。

(二)多途径宣传,营造贯彻新准则的良好环境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出台后,为确保新准则的顺利贯彻实施,我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准则的内容和意义,并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3条,设立咨询问答点,组织审计业务骨干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送达准则单行本30余本。其次是充分利用每一个审计项目的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广泛宣传新的《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精髓,以及在实际运用中的变化,进一步扩展知晓面,营造贯彻落实新准则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工作实际,建章立制,保证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

新审计准则第二条明确指出。“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如何贯彻好《审计准则》,把这个“规范、标准、尺度”运用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尤为重要。我局按照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制定出台了《紫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作业规范》和《紫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跟踪检查管理办法》。《紫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作业规范》,重点结合了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执行新准则的每一项审计作业流程和具体要求。《紫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跟踪检查管理办法》,其重点内容分两部分,一是重点对上年度已审结审计项目的审计成果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和执行审计决定情况,监督其纠正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对本年度已审计项目和正在实施的审计项目,按照有关审计程序和审计项目管理规定对审计项目质量、审计执法行为、审计目标完成情况、遵守廉政纪律等进行的回访和跟踪检查,以此强化审计质量和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对外形象。同时,修订和完善了五项审计制度。用制度规范整个审计工作全过程,把新的《审计准则》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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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执法更到位,审计成果运用更好

我局依据《审计法》、《审计准则》制定出台的《紫阳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跟踪检查管理办法》应该说是一项符合我县实际的审计管理创新。通过试运行,成效显著。局检查组对“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项目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组首先从局档案室调阅该项目卷宗,检查组从项目的立项、审前调查到审计方案的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回复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意见采纳情况记录、审计复核、审计报告修改稿、审计决定、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事项等所有环节进行了逐一检查,并作出了书面记录。向项目所在单位发出了退耕还林审计项目跟踪检查通知书,检查组针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的审计建议和责令纠正的审计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检查。审计报告中指出,退耕还林资金未单独建账核算。审计检查组发现,截止2010年12月底该单位退耕还林资金没有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而是和天然林保护资金捆绑使用,资金支出相互混淆核算不清。审计检查组立即要求被审计单位将退耕还林资金单独建账核算,应严格按照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从2011年起将天然林保护资金和退耕还林资金彻底分开,各自建账分别核算,以杜绝相互混淆核算不清的问题发生。被审计单位在一周内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通过对新《审计法》、《审计准则》的学习贯彻和业务管理创新,我局广大审计业务人员普遍感到了压力,自觉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成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局班子成员和一线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相互交流、共同研究钻研业务蔚然成风。今年市局组织的审计质量检查表明,我局的审计工作质量大幅攀升,审计业务研究也显著提高。审计人员自觉依法执审,规范操作,杜绝了业务操作中的不细、不严、不廉的问题,审计队伍对外形象良好,在县人大对县级部门的评议中,审计局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