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预算管理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逐步成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管好、用好高校教育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成为高校管理层应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就高校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加强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措施。
[关键词]高校;财务预算执行;决算审计
doi:
10.3969/j.issn.1673-0194.2016.20.018
[中图分类号]g647.5;f23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01
1高校开展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内容及意义
高校对财务预算执行的审计既包括学校整体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也包括各个职能处室部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具体包括收入预算执行的审计和支出预算执行的审计。收入执行预算主要包括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支出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支出是否有预算,是否超预算;是否有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是否有无虚列支、以领代报;是否有支出浪费现象等问题。高校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的存在或形成是否真实、合法,决算报表是否完整、正确以及报表项目是否真实等。
高校开展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可以加强高校对财务预算管理的监督和约束,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能推动高校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可以拓展审计领域和范围加强审计力度,扩大审计影响,促进高校各项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高校开展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内审工作起步较晚,审计工作经验不足,部分高校往往存在审计重视程度不够、审计的广度及深度不够、审计方法落后以及不注重绩效评价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对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高校领导对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不够重视,高校审计部门并未按教育部门要求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作为经常性审计工作。大多数高校对此项审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即使从事了该项审计,也因时间仓促、人手紧张等原因而走马观花,草草收场。财务及其他部门因担心审计而暴露财务管理问题或缺陷,在审计过程中配合不够积极,相互推诿。
2.2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广度、深度不够
受时间和审计力量的限制,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往往只抽查部分部门和部分项目进行审计,并未做到对高校整体、各个部门、各个项目进行审计,造成审计广度不够。另外,高校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往往主要停留在财务收支数据的准确性上,比较注重查错纠弊式审计,而对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预决算执行的效益分析不够,而导致审计的深度不够。
2.3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方法有待改善
大多数高校审计部门未与财务部门联网,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与决算的审计仍采用原始的查阅财务纸质报表、账本、凭证等资料,这种方法工作效率低,且不利于审计部门对经济业务的事前、事中监督。高校审计工作并未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改变审计方法,使审计员工作得到解放而提高工作效率。
2.4高校审计工作偏重于事后审计,不注重整改后的审计
目前高校审计工作往往存在偏重事后审计,轻事前、事中审计的问题,这样不利于事件的防患于未然,不能对经济活动和业务开展起到事前、事中监督,这种滞后性的审计,不利于审计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审计效果。很多高校在审计完成并提出整改意见后就任务该项审计工作已经结束,很少对整改结果作进一步追踪审计,容易造成相关部门对错误、问题认识不足,年年审,年年犯,达不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3加强高校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措施
3.1建立健全相关审计制度
高校应按审计署、教育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方面的制度,将该项审计工作予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引起学校领导、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的高等重视,维护审计人员权益,提高审计质量。
3.2坚持点面结合,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
首先,要改变审计人员一人多岗现象,加强审计力量,优化审计结构,为提高审计的广度,夯实基础。其次,应将审计监督贯穿于预算的全过程,对财务的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管。最后,审计部门应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经济性、收益性等进行绩效评价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审计整改落实跟踪审计,全面提高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3.3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高校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应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方式,配合和优化财务预算审计软件,使审计软件与财务软件衔接,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与跟踪审计。要改变事后监督审计方式,积极探索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3.4重视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高校应将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置于审计其他环节同等重要位置。首先,要出台审计整改工作的系列规章制度,细化整改工作条例,明确相关单位、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其次,要提高整改落实的思想认识,不应将整改作为一种思想负担,有抵触心理,而应将审计整改看成是治病救人,促进提高的目标。再次,要落实审计整改的问责机制,高校应对审计整改落实不认真、不配合的部门及个人追究其相应责任,并与年度考核相挂钩,推动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
4结语
强化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对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减少浪费,杜绝腐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高校应积极加强审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静峰.高校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8).
[2]刘红英.高校预决算审计探析[j].港澳经济,2014(14).
第二篇:合肥工业大学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合肥工业大学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加强对学校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分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决算,是指学校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而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决算报表和决算文字说明。决算是反映学校年度财务状况、年度收支情况和事业发展状况的书面总结文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是指由学校审计处依法独立对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确认和评价。
第五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目的,是有利于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促进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含宣城校区)及独立核算非法人事业单位。
第二章预算执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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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预算执行审计是对学校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查。
第八条预算管理审计内容
(一)预算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否健全、有效。
(二)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是否贯彻积极可靠、稳定增长的原则,支出预算是否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编制的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预算方案的编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编制超越学校财力的赤字预算;预算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批;预算经费是否按规定时间足额下达。
(四)预算调整有无确需调整的原因及明确的调整项目、金额、实施方案及有关情况说明,预算调整是否编制调整方案,是否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执行。
(五)预算支出有无随意增减项目或项目之间随意调剂使用情况。
第九条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内容
(一)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隐瞒、少列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行为;各项收入的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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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按预算目标积极组织收入,有上缴任务的单位或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预算收入,有无截留、挪用、拖欠预算收入或私设“小金库”行为。
(四)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报经有关物价部门、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或报备,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开票据等乱收费问题;是否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
(五)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有无利用应付及暂存、代管项目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
第十条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内容
(一)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分类是否准确、合理;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有无预算外或超预算等问题。
(二)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行为;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准确,有无利用应收及暂付、应付及暂存、代管项目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支出或直接列收列支等问题。
(三)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随意改变支出的确认标准或计价方法,多列、不列或少列支出;支出中有无虚列支出、以领代报的现象,有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滥发钱物、变相对外投资等行为。
(四)专项资金是否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是否做到按预算编制和批复口径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或挪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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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内容
(一)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度计划有何差异及差异存在的原因。
(二)分析预算执行的效果,各项指标的预算完成情况、各类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情况,资源的使用效率如何。
(三)项目支出的效益如何,是否达到立项的预期目标;分析存在专项结余结转资金的原因,针对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加快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为确保预算完成制定了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章决算审计
第十二条决算审计是对年度决算报告及其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决算报表审计内容
年度决算报告编制的原则、方法和时限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表的内容是否完整、账表是否一致,表中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文字说明部分涵盖范围是否齐全,财务分析指标是否真实、准确,能否恰当的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收支结果和事业发展情况。
第十四条资产审计内容
(一)资产的存在是否真实、完整,管理是否安全,变动是否合规,计价是否合理、正确,有无随意改变资产的确认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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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方法,有无虚列、不列或少列资产的行为。
(二)货币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的变化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做到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等问题;财产物资的收发、管理和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安全,购置有无计划和审批手续;对外投资是否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十五条负债审计内容
负债的形成、存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随意改变负债的确认标准或者计价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负债的行为;对各类负债的分类和会计核算是否合理、合规;对负债的清理结算是否及时,有无长期挂账现象;举债对学校的发展是否存在潜在的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净资产审计内容
净资产的存在、发生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随意改变净资产的确认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各项结余的分类是否合理、合规,经营收支结余是否单独反映,会计核算与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结余分配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事业基金和专业基金的设置、分类、变化是否准确、合规,会计核算与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收入、支出审计内容,比照预算执行审计有关内容执行。
第四章审计方式与程序
第十八条学校审计处对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方式和时间:
(一)事前参与:在编制预算期间,主动了解财务部编制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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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情况,掌握关于预算编制的最新动态和要求,为事中和事后审计打下基础。
(二)事中审计。审计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进度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审计,针对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事后审计。每年年初对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全面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十九条审计处根据批准的工作计划安排两名及以上审计人员组建审计小组,根据审计的目标拟定审计方案,并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取得相关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下列资料:
1.有关预决算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制度;
2.学校审查批准的年度预算;
3.预算调整方案及批准文件等;
4.被审计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预算执行分析等,如遇特殊情况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5.各项拨款通知单、拨款对账单和银行对账单;
6.被审计年度编制的财务决算和财务报告;
7.与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收费依据和收费票据等;
8.审计人员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了解预算执行与决算相关的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审计时,通过评价内控制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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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表、文件资料等方法,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完整、准确地填写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一条审计终结,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综合分析后提出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门,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二条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如有必要可以修改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送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审计报告根据需要抄送被审计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被审计单位对已明确批示的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必须落实和处理。审计处应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对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及结果,必要时进行后续审计。
第二十四条审计处对办理结束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党委常委会授权审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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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兰州大学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兰州大学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兰州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及所属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决算,是指学校及所属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而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是指审计处依法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五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及所属单位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保证预算有效执行与决算编制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预算执行审计
第六条预算执行审计是在内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对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七条预算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否健全、有效;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预算编制能否与本单位发展目标相适应,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是否贯彻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是否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编制的方法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规定;
(三)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编制超越单位财力的赤字预算,预算是否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四)预算调整依据是否充分,预算调整项目是否明确,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收入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收入预算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和办法;
(三)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隐瞒收入、少列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行为;
(四)是否按预算目标积极组织并及时上缴预算收入,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预算收入或私设“账外账”、“小金库”行为;
(五)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否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有无无证收费、使用非法票据收费、收费不开票据、收费后不及时缴入单位法定账户等问题;
(六)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有无利用应付及预收、代管经费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等问题;
(七)分析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差异和原因。第九条支出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标准和用途开支;有无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改变经费用途、突破预算金额等预算外开支行为;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经审定后的审计报告直接报送主管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交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