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关于做好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统„2008‟69号
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关于做好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关于做好全国、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统„2008‟76号)的精神,市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决定评选推荐2004—2007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范围:在全市乡镇以上政府统计部门、调查队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职工作
人员。已获得厅局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全国统计系统先进个人的人员,不再参加全省统计工作系统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表彰名额
省里分配给我市统计系统全省先进个人12名,其中统计局名8名,国家调查队4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较大贡献。
(三)拥护并积极参与统计改革,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在统计实践和统计理论研究方面做出了较大成绩。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事业大局,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有良好的表现。
(五)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被推荐人员必须按照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以政治表现、工作实
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评选的标准,坚持好中选优。被推荐人员要有较突出的业绩,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县处级以上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科级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40%。
(四)被推荐人员是单位领导干部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意。
四、评选推荐办法
(一)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由市统计局、宁德调查队及各县(市、区)根据省里分配的名额推荐候选人员,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并推荐上报省统计局审定。
(二)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填报《全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5份(见附件
3、4)、书面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2500字,a4纸仿宋3号字打印)3份,并报送电子版报送电子版(分别发送到:市统计局ftp://192.168.80.100/市局各科室/人秘科/先进表彰;宁德调查队ftp://nddcd.oict/各县上报/办公室/先进表彰。审批表可登录市统计局ftp地址下载。同时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全部材料请于2008年7月25日前上报市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全省统计系统的先进个人,由省统计局和调查总
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和宁德调查队联合组成市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市统计局联系人:郭晖,联系电话(传真):2822523。宁德调查队联系人:黄兴晓,联系电话(传真):2830136。附件:
1.市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2.福建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宁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系统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抄送: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宁德市统计局2008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1:
市统计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长:马少云
王桂秀
副组长:李坤新
林顺影
刘于华
周昌其
成员:郭晖
黄兴晓
郑瑞春
办公室主任:郭
成员:缪涧明、
市统计局局长宁德调查队队长市统计局调研员市统计局副局长市统计局副局长宁德调查队副队长市统计局人秘科科长宁德调查队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监察室主任黄兴晓徐密密晖
附件2:
福建省统计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统计局国家调查队
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1寿宁县1周宁县11古田县柘荣县1屏南县1霞浦县11市统计局3宁德调查队
合计84
第二篇:关于做好房地产统计专业迎接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检查前的自查工作的通知泉统„2011‟32号
关于做好建设领域统计专业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将于今年上半年对我省进行投资数据质量检查,省统计局投资处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投资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工作,同时省局将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建设领域统计专业人员根据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于4月27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统计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投资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将于今年上半年对我省进行投资数据质量检查,现将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检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及时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各设区市建设领域统计专业在近期提前做好如下工作:
一、提前做好2010年1-11月、2010年1-12月快报、2010年正式年报、2011年1-2月、2011年1-3月各期的投资、房地产报表的自查工作;
二、及时查找不实项目,对检查期内的所有项目进行清查摸底,尤其注重检查近期指标波动异常的项目,一旦发现资料不齐全或情况不实的项目应立即上报省局投资处;
三、备齐所有上报项目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单位、文号、开工许可证书、相关发票、付款凭证等;
四、对检查期内的所有上报项目数据进行机表核对,凡是上报数据与项目(单位)原始报表不一致的立即上报省局投资处;
五、设区市所有自查工作应在4月底前结束,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1年4月30日前上报至省局投资处ftp“公共目录自查报告”文件夹内。
省统计局投资处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2:
关于开展项目检查的通知
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贵州省、甘肃省: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将于近期对你省(区、市)投资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组将选择一个地市进行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检查。检查组将抽取一定数量项目和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和数据核对。
1、实地检查:项目单位应准备好有关原始凭证,供核查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项目现场建设情况的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现场进度,自开始建设完成投资情况,设备购臵情况,资金来源明细等。
项目单位所需准备的具体材料如下: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单位及文号、开工许可证书。
(2)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合同,开始建设以来发生的土地购臵费用及缴费发票,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费用付款凭证等。
(3)项目设计规模(生产能力或效益)、项目建设的主要工程内容及本年建设的主要工程(包括工程的类型及规模的大小,房屋及面积、电站及规模、道路及长度等)。(4)项目施工单位名称全称、工程承建合同,自项目开始建设以来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合计数、相关支付凭据(含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5)自项目开始建设以来购臵的设备名称、设备生产厂家及购臵发票。
2、数据核对。相关统计部门请准备好项目单位或房地产企业的基层表供核对;要求准备好项目单位填报的当期原始月报基层表,以及当期之前连续三期的项目原始月报基层表及相应的年报基层表。
(二)座谈与反馈。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与市政府和计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进行座谈,并将检查初步汇总情况予以反馈。
二、成员及时间安排
时间为2011年上半年,人员待定,具体行程将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检查顺利进行,检查期间,中午一律安排自助餐,不得饮酒(含饮料酒)。
(二)检查时轻车简从,尽量少安排陪同人员。请各省提前准备,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
2011年4月15日
第三篇: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联合会文件
汽院学生会[2014]7号
关于做好学生会系统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的通知
校属各职能部门、各院系学生分会:
一年来,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各院系学生分会和广大团员、团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积极探索企业联网直报信息的开发和应用。在建立大中型企业联网直报系统的同时,各级统计部门要与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加强合作,统筹考虑信息的开发与应用工作,利用具有的条件和优势,为经济运行调节工作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快速灵活的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五、及时总结经验,为全部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打下基础。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建立大中型企业网联直报平台的经验,为在更大范围内建立企业直报系统做好准备,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先行开展更大范围的直报工作试点,为最终实现全国全部工业企业的联网直报打下基础。
二00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