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制度及职责
统计工作制度
一、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并保障企业统计工作和信息网络的正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统计人员的考核评比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使工作成果与奖惩挂钩。
三、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企业应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五、依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统计台帐做到规范统
一、指标齐全、数据真实、字迹清楚。保存好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到规范、手续齐全。
统计人员职责
一、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强令或授意篡改、编造统计资料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
三、统计人员应当对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负责保密,并对统计调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四、统计人员应认真学习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并自觉遵守,同时有权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行为。
五、统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统计专业知识,必须接受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统计岗位证书,方能从事统计工作。
六、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
统计基础工作“六有”
一、有机构:
二、有人员:
三、有资格:
四、有制度:
五、有台帐:
六、有计算机。
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
本大纲仅供参加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复习所用。
《综合知识》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题五类。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第一部分法律
一、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和作用,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法律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三)法律制定的概念、原则和程序。
(四)法律实施的概念、内容。
(五)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概念及种类。
(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二、宪法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宪法的监督、解释和修改。
(二)我国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三)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相关概念和内容。
(四)国家机构的概念,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及组织活动原则,我国的国家机构(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民族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三、刑法
(一)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我国刑法的目的和任务,刑法的效力范围。
(二)犯罪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三)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共同要件。
(四)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特别防卫,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避险过当。
(七)我国刑罚的主刑和附加刑。
(八)量刑的概念及原则,累犯的概念和种类,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的概念和刑法中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缓刑、减刑和假释,追诉时效。
(九)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四、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公民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概念、种类、基本特征、成立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有效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条件的法律特点,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期限的法律特点,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四)代理的概念、法律特征和种类,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五)诉讼时效的概念、适用范围和种类,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六)物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变动和保护,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孳息、征收)和转移,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用益物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担保物权的概念,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七)债的概念和种类,债的发生和消灭,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八)合同的概念、分类和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概念,要约与承诺,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之债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担保方式,保证和定金。
(九)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十)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几类主要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十一)继承的概念和种类,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权的保护。
(十二)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归责原则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
五、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行政主体的概念和职权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三)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效力和分类,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立法的概念、原则、主体和程序,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和内容,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的概念、原则、种类和程序,行政强制的概念和分类,行政裁决的概念、特征和程序,行政给付的概念和类型,行政确认的概念。
(四)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五)行政程序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六)行政违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行政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种类与方式。
(七)行政赔偿的概念、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方式、赔偿计算标准和赔偿程序。
(八)行政复议的概念、特点、原则、范围、管辖和程序。
(九)行政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和程序。
六、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定,劳动合同的种类和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的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部分时事政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过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和形成,基本路线。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内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的理论。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大建设论。
二、通过对一年来(从考试当月上推一周年)国内国际时事知识的测试,了解应考者接受新知识与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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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人事争议的概念与分类、处理渠道和特点、基本原则人事争议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和意义人事争议仲裁的机构、受案、管辖、申请条件与时效人事争议仲裁的处理程序等。
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进展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