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基础工作,保证源头数据质量,按照统计业务工作流程,特制的本制度。

一、统计业务的接受与布置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地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统计调查

(二)召开有关会议或出台文件,布置调查工作,明确调查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

(三)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认真组织好业务培训,使调查对象理解和掌握报表填报方法及调查应注意的事项

(四)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规定的范围,向辖区内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报表及报表填报说明

二、数据采集

(一)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规定的时间、范围、指标解释要求,认真采集数据,认真做好报表或数据接收的有关记录,保证调查单位不重、不漏,上报及时、准确,特殊情况要做出说明

(二)调查对象上报的纸介质报表填写工整、清晰,使用墨水或碳素笔填写;统计指标要填写完整;纸介质报表必须有填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领导人)签字,加盖单位公

章。以磁介质或网络传输、电子邮件上报的统计报表文件名规范、格式正确,无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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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据上报要建立逐级审核签字上报制度,明确责任。统计业务人员在报表报出时,要有必要的情况说明和评估报告,统计业务人员、分管领导签字俱全。

(二)要求以纸介质上报的统计报表干净整洁、内容完整、签章齐全;以磁介质或网络传输、电子邮件上报的统计报表文件名规范、格式正确、无病毒。上报资料要按要求报送报表处理及有关情况的说明,做到无逻辑性差错和漏填指标,计量单位正确,数据资料配套完整等。

(三)统计人员在上级查询期间,对查询的统计数据中的问题要尽快核查,及时答复,必要时做好书面答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