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统计通知
区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和统计工作的通知》(肇组通[**]64号文)精神,从**年起,全区统一启用新的《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卡》和《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对全区在职干部参加培训情况进行全员培训登记,同时采用计算机技术对全省在职干部的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1、从**年下半年开始,全区统一启用《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卡》(下称《登记卡》)和《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下称《记录册》)。《登记卡》为一人一卡,由各单位统一建卡、登记和管理,对本单位的干部参加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记录册》为人手一本,由个人保管,每次参训后交施教单位给予登记和盖章确认,作为干部在职期间参加学习培训的有效记录和凭证。
2、为配合好省、市委组织部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在职干部的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好“**区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培训情况统计表”(附表一),并附培训人员名册(附表二),每月月底前交到所在党(工)委,当月没有培训人员的可不用填写。各党(工)委汇总后,在每月月底前报我部干部股。副处以上干部培训管理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3、登记和统计均按时间顺序依次记录干部从**年开始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情况。
4、登记和统计的范围为:学习或培训时间一天(8学时)以上(含一天),并具下列情况的均可进行登记和统计:
(1)列入市区和各系统单位培训计划,参加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市干部学校、区委党校、其他指定培训机构、培训场所和利用党校系统远程教育网络、互联专网上在线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修班、轮训班、专题研讨班、知识讲座和报告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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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有关要求
1、如遇人事调动,请将《登记卡》随个人人事档案一并移交新单位续登。
2、各单位对《登记卡》、《记录册》要严格管理,杜绝乱发证、虚假登记和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