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纠风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旗政府纠风办关于转发《20*年全盟纠风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审计局20*年纠风工作安排。

一、主要任务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倡导和弘扬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提高的新风气。通过建立学习型机关,重点解决创新意识不强、对现代审计的理解和能力不强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制度,定期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进行审计业务探讨交流,积极参加上级各类理论业务培训等。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提倡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把学习融入工作中,使学习与工作做到双向强化。建立健全考学评学制度,每年年底对机关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学习表现好、学习效果好的同志要给予表扬奖励,形成重学习、讲学习、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规范型机关,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以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和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为契机,在审计程序中严格把好“十二道关口”,要求所有的审计业务及机关管理都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办事,做到人人讲规范,事事讲规范,减少并最终消除无程序、逆程序现象及由之带来的假公济私、推诿扯皮、责任缺位及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

(三)建设效率型机关,提高机关的工作效能。要强化效率意识、成本意识,养成勤俭节约办事的良好风气,必须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岗位责任制。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评、奖罚兑现;将机关效能建设任务落实到股室,并责任到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首问责任制。对单位和群众的申请、求助、咨询和投诉,审计机关负责接受处理该事项的第一人即为首办负责人。首办负责人应当向当事人负责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特邀代表监督制。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监督审计执法,督促审计服务。审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部门协作制。一是要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实现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的紧密衔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反腐败的合力,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审计局制定工作协作配合制度二是要充分发挥审计联席会的作用。加大与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常工作的协调力度,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突出的问题,共同商议如何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办法。使联席会确实起到沟通信息、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作用,真正成为对干部进行监督管理的协调机构。

政务公开制。要在适当范围公开审计机关工作制度、程序和内部管理事务等,以便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凡局内重大事项,如干部的调配任免、审计中的大要案件的处理结果、局机关财务的年度开支结果及重大开支情况、局党支部和局务会的重大决策,均向全局人员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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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干部会议,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地进行自查、互查,在排查问题的基础上分类梳理、剖析根源,抓住重点问题,边查边改,讲求实效。

二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围绕整顿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立制度、落实制度、完善制度来促进机关的作风建设。在落实各项制度中,进一步促进有关制度的完善,基层党组织在机关作风建设中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审计工作,以创新审计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做到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要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实现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要实行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实绩考核目标。局内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党支部负总责,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抓机关作风建设,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促进创建“五型”机关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