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除税收以外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对其加强规范化管理,是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又是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反腐倡廉和依法理财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各级政府对非税收入都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非税收入审计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
(一)违规获取非税收入。由于收支脱钩并未真正落实到位,非税收入与个人、部门利益息息相关,一些部门和单位为了保证既得利益,违规收费和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有的受利益趋使,甚至“以罚代收”。二是为满足团体利益,规避财政专户管理获取收入。有的部门将非税收入项目转为经营性收入项目,还有的部门将非税收入挂往来科目列收列支或转作单位收入等问题。
(二)征收力度不够,应收尽收不到位。一是有的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擅自制定优惠政策,常常以缓代免、先征后返的方式为落户企业变相减免非税收入。二是有的部门擅自把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化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采取抵扣或降低收费标准的办法减少非税收入。三是部分单位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不够,未作到应收尽收。
(三)收费票据管理不规范。少数单位未按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收费票据,存在混用、串开票据的现象,有的单位甚至使用自制票据等,使非税收入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另外,非税票据缴款时间的随意性较大,缴款人经常拖延缴款时间,造成非税收入缴款时间滞后。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防止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流失。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减免制度,将减免审批权限集中到财政部门,坚决禁止有关部门和单位擅自越权减免非税收入的违法行为。要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垄断性经营服务收入、罚没物品处置及政府捐赠收入等薄弱环节加强征管,尤其对占非税收入比例较大的土地出让收入要强化监管。同时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的监管,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和预算管理。
(三)实行资金统筹管理,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一是政府应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与其他财政收入形成的财力一同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安排,各级财政部门要彻底改变对非税收入按比例返还、收支挂钩的管理模式,实行真正统一的财政预算,充分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作用,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统筹调剂能力。
(四)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要从非税收入立项、定标、征收、票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个管理环节,制定一套完整、统一、规范、系统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