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信访局长研讨发言材料

党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创新发展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的“集大成”,更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信访工作、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参与“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深刻领会、准确掌握《条例》的一项具体举措,更是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是统一认识,认清《条例》政治定位。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一项为党长期执政服务的重要政治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切联系群众、凝聚民心、赢得民心的重要群众工作。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打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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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深学细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条例》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做好信访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要切实抓住党的领导这个“牛鼻子”,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的信访工作情况看,一些区市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作风能力提升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四是学用结合、遵循《条例》科学指引。《条例》把“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写入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作为信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更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