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经验交流

近年来,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工作思路也在发生着变革,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突出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尤其是财政管理及耗用资源最多以及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社会影响大、财政投入大的支出项目审计。笔者认为,现阶段的财政资金效益审计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

第一,财政资金管理审计。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支出管理的经济性。审查预算编制对财政支出结构安排是否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重视总量控制,在分配中财政公共支出的结构是否体现了“成本—效益”的原则;二是财政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效果性。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收支两条线、会计集中核算等财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促进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有效地执行;三是财政部门自身管理的效益性。看财政部门在财政资金划拨、分配中是否认真实行预算管理,各项监督措施是否及时到位,有无只拨不管、监督乏力、支出失控的问题;同时,对财政部门自身的经费收支也要进行审计,看其有无挤占挪用公共财政资金的问题,促进财政部门自身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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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审计。对转移支付,一要关注转移支付形式的规范性,看公共服务是否符合均衡化原则;二要关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科学性;三要关注专项转移支付是否存在随意性和透明度差的情况。对各级政府安排用于本级支出的专项资金审计,主要围绕与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如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开展效益审计。主要审查是否按批准的预算安排资金,有无用于其他方面或没有完成预算;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擅自改变项目,将生产性资金用于建房购车,弥补行政经费等非生产性项目;项目支出是否按照计划完成并能够发挥作用。

第四,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这是目前效益审计最直接、最有效的突破口。重点审查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分析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分配和审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和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在具体投资效益审计项目中,应着重抓住投资决策、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和投资效果等环节开展审计。从效益角度,应开展对投资项目的前期决策工作、设计工作、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以及预算编制全过程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投资决策科学规范化,减少投资决策失误导致损失浪费,节省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