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河乡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调查单位:

《宛城区溧河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溧河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宛城区溧河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统计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统计工作基础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工作能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区、乡有关要求,决定在溧河乡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进统计信息化,着力提高统计队伍整体素质,构建乡、村两级统计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基层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准确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为推动溧河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统计体系,加强基层统计工作

1、乡、村级统计工作

(1)健全统计网络。乡政府、各行政村要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统计工作。同时各单位要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管理辖区统计事务,完成上级部门部署

的统计任务。

(2)加强乡、村两级统计队伍建设。乡政府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统计人员,各村须配备1-2名统计工作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要把好统计人员上岗关。

(3)建立乡、村两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据库。建立覆盖村、企业等调查单位在内的统计信息员库,并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

2、部门统计工作

(1)根据《统计法》的规定,按照区、乡统计业务核算的相关工作要求,溧河乡政府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均应设置统计职位(岗位),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统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统计、会计业务基础,定期参加市、区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获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调查单位统计工作

(1)各统计调查单位要设置统计岗位,并明确具体的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明确一名企业负责人具体分管统计工作。

(2)各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要及时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完善统计工作机制,规范乡、村两级统计工作

1、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统计的基本任务。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完成基层统计信息的采集、审核及汇总上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2、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乡、村统计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并统一做到公布上墙。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认真采集、汇总和上报基层统计数据,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信息采集、上报、管理等环节的规范化水平,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控制能力。

3、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乡、村统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4、及时准确完成统计调查任务。要组织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并认真审核基层统计数据,防止虚报、瞒报、漏报和错报,及时准确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5、加强统计监测分析服务。乡、村统计人员要加大统计分析服务力度,提高宏观数据的监测预警水平,善于利用统计数据进行宏观监测分析,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6、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增配和更新乡、村统计工作所需要的办公设备,提升统计数据处理能力。

(三)改善统计工作条件,保障乡、村两级统计工作经费

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豫政文„2002‟180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58号)规定,保障统计工作经费,改善统计办公条件。

1、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统计工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普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以及大型普查经费、基层普查员补助经费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切实改善统计办公条件,提高统计工作效能,解决好统计工作办公用房配备办公桌椅、铁皮文件柜等办公用具,保障必要的交通工具或及时解决其费用问题。

3、解决好统计人员的待遇问题。建立统计岗位补贴制度,在大型普查工作中,要给予村级辅助调查员、普查员相应的工作补助,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建立稳定高效的统计队伍各调查单位及乡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统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区统计局和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及时更新统计知识。要保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调整统计人员时,要及时报区乡统计站备案。

(五)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统计

1、加强对各级统计工作的指导。各调查单位及各部门要加大对《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对各级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严格依法统计,正确使用统计数据,充分发挥统计职能。

2、实事求是填报统计报表。各调查单位及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实事求是填报统计报表,防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盲目攀比。

3、建立乡、村两级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要建立各调查单位及各部门统计工作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人制度,制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保障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4、坚持依法统计。要防止和纠正不依法如实填报统计报表或篡改基层统计数据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对全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贯彻部署阶段(7月10日—20日)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到各部门、各村、各类调查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1、组建工作机构和网络。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统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各村普查员队伍及名录库。

2、改善办公条件。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落实统计办公用房,采购微机,改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

3、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各类原始资料、统计台账、统计报表要统一整理归档,做到档案化管理。

(三)初步验收(8月11日—20日)

乡政府将组织专门督察组,按照相关标准对各村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初步验收。

(四)迎接市、区统计局达标验收(8月21日—9月1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以溧河乡乡长为组长,溧河乡政府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有关部门主抓统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宛城区溧河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溧河乡统计站。溧河乡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确保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

(二)强化工作监督

各村、各调查单位及乡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标准,健全工

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档案资料。宛城区溧河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单位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我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成效。

(三)严格考核奖惩

溧河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7月10日—9月20日对各单位的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初步验收。在10月份—12月份不定期进行复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对于不达标单位将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

宛城区溧河乡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赵笏堂

溧河乡政府乡长副组长:刘学云

溧河乡政府副乡长

员:陈桂芳

溧河乡统计站站长

相秋月

财政所副所长

张庆生

农业办公室主任

企业办统计

陈连幸

中心学校统计

计生中心副主任

派出所户籍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站,陈桂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篇:溧河乡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溧河乡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溧河乡中心幼儿园

2012.5

溧河乡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根据《南阳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园内开展2012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二、宣传内容:

1、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宣传。宣传中央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明确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向社会各界、家长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了解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

2、宣传溧河乡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的发展成果

3、宣传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办园。宣传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制度及相关管理文件,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4、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学习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三、活动时间:2012年5月19日至6月19日

四、领导小组:组长:王宏基

副组长:杜守申、李光超、王芳成员:全园教职工

五、活动安排及形式:

准备阶段(5月19日—5月20日):

成立宣传月领导小组,制订宣传月活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6月9日):

1、组织开展1次园内室外宣传活动,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省、市和区学前教育政策,同时加以宣传报道,发布宣传的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开展1次大型室外宣传活动,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国家、省、市的学前教育政策,同时邀请媒体予以报道。

2、组织幼儿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组织教师逐条学习《南阳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参加学习区内邀请专家解读国家和省里学前教育政策,重点解读《幼儿园办学规程》

3、组织幼儿园园内各班级之间游戏观摩活动;组织幼儿园教师参加科学保教论文评选

4、组织开展1次幼儿园游戏评比、游戏材料评比、游戏环境评比活动;组织2次游戏活动开放日

5、幼儿园组织1次全园家长开放日、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覆盖所有在园幼儿的家长,重点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各幼儿园分别致家长一封信,主要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

按照宣传月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落实工作。

总结阶段(6月10日——6月20日)。总结宣传月各项工作,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发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六、有关要求: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紧扣宣传月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保证宣传月活动按时进行。并及时部署举办宣传月活动,督促各班级、教职工参与宣传月活动。

2、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标语、活动观摩、讲座、知识竞赛、专家咨询、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宣传活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扩大幼儿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必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要围绕主题,立足基层,面向群众,根据家长的实际需求,精心组织特色各异、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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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讨论制定跟班学习方案和岗位标兵评选办法(时间。10月以前)。

(十一)积极配合专项资金管理事权划分试点(时间。10月以前)。

(十二)积极参加“财政干部继续教育大教堂”学习(时间:4-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