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农民贫困的原因

近段时期,我主要是在云南、贵州等地的国家级贫困县走动。走了一些穷地方,发现贫困的原因并不那样简单: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象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的程度上,贫困源於没有权利,源於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一个故事开始。我到了贵州毕节地区的一个乡,全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运出去的矿值约40万元。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元,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於150万元。矿开了,资源没有了、环境破坏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劳工在矿只能工作3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如果你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你的第一感觉是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说那个地方穷,每天却有那麽多财富源源不断的运出来。我算了一下,那个地方的人均GDP超过了10,000元,但他们的人均纯收入不到700元。这是什麽GDP。我取了一个名,叫垃圾GDP。发展不是硬道理吗。开发了资源,资本家得到了财富,当地的人民分享了发展的什麽呢。不仅没有收益,而且还受害,房屋倒塌了,储藏红薯的地窖掉下去几十米,还有水库的水漏掉了,等等……

第二个故事。我去云南的一个贫困县,那些原始森林是90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守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後,当地人不得不从守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

最近几年,主流社会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一个文件下来,说补给你每年300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5~8年以後的日子怎麽过啊。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无比的羞愧,为我们主流社会的人满口的仁义道德羞愧。很多人讲保护动物的时候表现的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

当我走进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我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对贫困有了新的认识。

一、制度与贫困

至少有10几种主要的限制穷人权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

◆第一,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国家一句话。矿产资源属於国有,这就割断了资源所在地人民与资源的联系。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什麽人有权开发国家的矿产资源呢。制度规定只有资本家。当地人是国民,我们在制度中找不到国民的位置。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谁代表国家徵税呢。当然是几个人的事。1吨煤35元~50元的税收,可是一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国家”也要占有。比如说,农民集资办起了电,产权属於谁。属於国家的电力总公司;农民集资修了学校,产权属於谁。属於代表国家的教育部门;农民集资办的厂,产权也属於国家;农民集资办起了电话,产权属於国家信息产业部;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於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麽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於这麽苦、这麽穷。谁剥夺了穷人的产权。。

不仅如此,上个世纪80年代後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一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90年代,国家一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80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90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一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啊;80年代後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90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的可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一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农民怎麽不穷啊。

◆第二,财政制度

农村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城市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的公路是国家修的,一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农村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农民修了公路,国家去收费,路坏了之後又要农民自己修。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一样的。剑川县黑桃树乡大满山红的那个村子,农民自己集资来办电,一根电杆,从山下运到山上去,要用40个人抬两天,中途回不了家,还得在半山腰过一夜。城的人什麽时候这样自力更生过啊。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盖农民的。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可是,主流社会的人却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去年3月1日生效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30年、50年不变。假设我今年有15、6岁,过5、6年,要娶妻、生子,我这一家人一分地也没有,政府也不给我任何的补偿,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包含我,我怎麽生存啊。生在农村,是一个农民,就应该天然的有拥有土地的权利,谁有权力剥夺人生存的权利。。每一部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宪法》要保障人权,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就是拥有土地,拥有生存的权利。站在城人的视角,《土地承包法》这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固化土地承包关系可以生产出更多、更廉价的农产品,供给城人消费。我们有没有考虑到、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他们怎麽生活。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麽样的社会保障呢。

◆第四,金融制度

银行的银行叫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叫国有商业银行。城人可以用身分证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麽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

农民也是国民,为什麽国家的银行不承认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麽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如果我们农民的身分、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麽、那麽的难,利息还高於城几倍。

外国银行不下乡,中国的银行也进了城,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

◆第五,税收制度

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2000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8.4%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一块除开,那肯定是20%多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进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30%以上了。一个农民1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人1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农民怎麽不贫困呢。

◆第六,资源的配置制度

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於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是干部来配置的。谁跑步”钱”进、谁跑的勤就给谁。跑到扶贫资源是要付成本的,资源通过一级一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麽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

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呢。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

我们在贵州大山扶贫,不到1万块钱可以修1公里5米宽的山路,而政府去做扶贫,修1公里同样的路要8~10万块钱。那我们怎麽配置资源呢。到村去跟老百姓谈,群众说要修路,我们问怎麽修,他们说只要乐施会提供炸药、铁锤、碎石机、碾压机、技术员就可以了,劳动力由他们自己组织。这样1公里路3,000~8,000元钱就够了。钱给他们,我们来做协作者,跟村民一起买炸药、机器,铁锤,风来、雨去,两年6万多块钱修了26公里路。26公里路要是政府修,至少要200多万。

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

有权力的人相信权力配置资源,有钱的人相信市场配置资源。其实,在解决贫困的问题上,权力配置资源不是最有效的,这个好理解;市场配置扶贫资源解决贫困问题也不是最有效的,这点很多人还没有认识。中国农村每天有3亿的劳动力在家打麻将,中国农村每天有大量的事情没人干,过剩的劳动力市场配置不起来。中国解决农村贫困的最大资源是农村劳动力,配置农村劳动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靠农民自己的组织。只有民间组织把劳动力资源配置起来与其他资源相结合,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最大化。

我们这个国家,权力和市场配置财政资源,配置的结果,是绝大部分配置给了强势阶层。医疗资源80%都在县以上;教育资源主要是配置在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配置在城市。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第七,教育制度、医疗制度

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命运”。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我看不能,反而使他们越来越苦难。我在我的《扶贫日记》写过一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这个高中生,借了一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有40岁了,不回山城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麽。贫穷的父母亲,负了一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一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麽回报。没有。

他把20~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他得到了什麽。没有。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的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的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

我读小学时,几毛或1块钱读1年;初中时,1年2块钱;高中时,3块、5块读1年;大学时,国家1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小学100多,中学1,000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一分100元、几百元不等。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给一点钱甚至不给,更多的是学校收钱。我计算了一下,从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以稻谷为例,85年的价格0.095元,今年可能高些,涨到了0.6~0.7元,以前是0.4~0.5元。算涨了7倍,相当於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你说农民怎麽不穷。农民能够卖的一点钱,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一乾二净,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就像北大、清华给美国人培养人才一样。

医疗制度和教育制度一个样,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赘述了。

◆第八,就业制度

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

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

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

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

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的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後,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资本家做了,大资本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一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是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一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中国的农村什麽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你说农民能不穷吗。

◆第九,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一个最大的抽水机。城人的工资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农民工一个月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一个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不能完成,那比马克思笔下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更加残酷。

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平均每个农民工在城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馀价值。如果进城1亿农民,农民工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後果。

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上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一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农民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的吗。这样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第十,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可能是第2大抽水机了。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产权再明晰不过了。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的进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盖厂子可不可以。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挖鱼塘可以吗。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国家啊国家。农民占国家的70%,怎麽就不代表国家呢。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这还不够,国家2003年3月1号出台了《土地承包法》。这部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期30~50年不变。越是占地多的越有能力进城,很多进城的人当”地主”收租;越是占地少的越没有能力进城,只能给”地主”种地。贵州省的土地是80年代初期分到户的,後来一直没有调整过,20多年过去了,土地占用严重的不平衡,很多没有土地的人租种进了城的人(有些成为国家干部了)土地,一年交300斤的租子,此外还要交农业税。这样的农民怎麽不穷啊。

土地是集体所有,人不在集体了,自然就应该将土地交还集体;集体所有,但集体却没有收回、分配、甚至调整土地的权利,眼看着集体的成员被”新地主”剥削、受穷而束手无策。这正在孕育着革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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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百分之60~70%以上的处於社会底层的农民没有权力的时候,我们所有的”化”,包括城市化,都只会更加使农民边缘化。当越来越多的人边缘化的时候会有民主化吗。。

中国的未来道路到底怎麽走啊。。

同学们,借用一句官话──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很多的重大问题我没有能力想清楚,我把这些问题留给你们,留给大学的老师,让我们一起来思考这些问题。我们有责任找到一些比较好的途径、方式、方法,来改变现有的”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状况。好在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把以人为本写到了党的旗帜上,为我们思考中国的未来打开了自由的窗户。我相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解决发展中各种新问题的思想武器和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