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公司医疗保险管理组,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工作。
2.分店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店长、药师、领班组成,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店长负责对店内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3.贯彻落实医保管理中心有关政策规定。
4.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药品管理
(一)药品采购
1.分店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和配送。
2.医保定点分店按照2010年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配备足目录内90%以上的药品,并标明医保用药,满足参保人员选购。
3.分店应严格按照公司《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
(二)药品储存
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1
(三)药品销售
1.规范配药行为,对购药者应认真查验和身份核实,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3.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
三、服务管理
1.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营业员要对所经营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熟悉,店长要每天考核,随机抽查,督促学习。
3.营业员要着装统一整洁,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用普通话准确的解答参保者咨询。
4.做好基本用药目录缺药登记,免费为参保人员寻找新特、急救等急需药品。
5.设置夜间售药服务窗口并有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悬挂“定点标牌”方便参保人员视牌购药,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监督电话。正确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6.营业时间内设置用药咨询,药师应根据病情对购药参保人员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并说明用药的注意事项。
7.认真填写处方购药登记本,医保消费登记本和大额购药登记本,非本人持卡购药或本人大额购药的,要登记有效证件、电话号码和本人签字。
四、财务管理
1.药品按规定分类陈列并做到一物一标价签。
2.对配送入库的药品由验收人员根据配送单据对实物进行品名、规格、单位、生产企业、数量、批号、有效期进行逐一验收并签字后一般情况24小时完成电脑入库,特殊情况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电脑入库。对货单不符的商品及时处理。
3、分店要做好账册和票据的保管,按月做好药品采购单据、退货单据等账册分类装订,并按照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五、信息管理
1.网络管理员及时与人社局沟通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建设。
2.网络管理员要熟悉医保信息系统,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管理,能够熟练处理医保系统出现的问题,确保录入准确无误。规范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保证与经办机构财务往来账目的一致性。
3.每月按规定时间向医保管理中心报送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表。
六、奖罚管理(详见细则)
第二篇:医保管理制度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院医保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住院。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各医保窗口和财务部门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六、门诊医生对参保患者实施的各种医疗设备检查,必须有检查结果记录,并在每项申请单上标出“医保”字样,以便保存。
七、门诊医生因病情需要,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和药品时,必须先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严格履行病人签字制度。
八、门诊医生可根据本门诊的医疗条件对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做出立即转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