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
1、为什么要开展金融扶贫。
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化金融支持,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好“贷给谁、谁来贷、怎么贷、如何还”等关键问题,打通金融扶贫绿色通道,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2、什么是“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
答。建立“政府搭台增信、银行降槛降息、企业农户承贷、保险兜底保证”的“政府十银行十企业十贫困户+保险”多方联动扶贫贷款模式,简称“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
3、扶贫贷款主体是什么。
答:贫困户:有贷款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有与贷款要求相符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户自愿参加,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和对贫困户脱贫有带动作用的企业。
4、扶贫贷款用途是什么。
答。用于发展符合我县规划的扶贫产业,不能用于个人消费,如买房、购车及其他个人消费品。
5、扶贫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答。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由拟放贷款银行负责审核。贷款个人年龄不超过60岁,贷款用途符合我县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个人资信度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在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注册登记,持有有效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纳税,有扶贫龙头企业资质或带动一定数量的贫困户。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优先支持上市挂牌企业。承担扶贫任务经济组织带动的贫困户不低于本经济组织股东户数的30%。
6、扶贫贷款产品有几种。
答。目前我县开展的扶贫贷款有2种产品。
(1)扶贫小额贷款。只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银行在贫困户评级授信的基础上,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为贫困户发放5万以下3年以内扶贫小额信贷,由贫困户自主周转使用。
(2)产业发展贷款。主要用于承担扶贫任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也可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7、扶贫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贫困户小额贷款单户不超过5万元;家庭农场贷款不超过100万元;农民合作社贷款不超过300万元;县级扶贫龙头企业贷款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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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答。(1)建立管理机制。银行、保险公司、乡镇村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对大额资金进行受托支付,小额资金由乡镇及驻村工作组监管,避免“贷而不用、贷后他用”。(2)建立熔断机制。当乡镇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暂停该乡镇贷款业务,由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或该乡镇金融扶贫服务部会同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3)建立追偿机制。发生贷款损失后,由银行牵头,按合同约定向贷款对象进行追偿。对恶意逃避金融债务的贷款对象,由司法部门严厉打击,依法追缴清偿,同时按程序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对失信者个人在生活、生产、消费等方面进行全面制裁。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扶贫贷款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而造成不良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