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

深圳中海医院集团梁洪撰稿策划实施

2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一、根据《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四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在深圳中海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委员会,在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三、加强社保工作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的各项费用指标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实时监控;对社保物价项目严格按物价局的规定和社保局核准的价格档次管理。

四、督促检查全院医疗保险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给予技术方面的解释和处理。每月自查医院社保病历和处方等医疗文书执行,将结果全院通报。

五、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严格监督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防范医疗缺陷,提高医疗质量与医保政策的灵活应用

六、负责全院医务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七、指导深圳市住院医保、少儿医保门诊,农民工医保绑定工作事宜,负责并统计异地就医人员绑定工作事宜,负责社保患者门诊及住院转诊转院的管理及门诊费用报销审核工作

八、积极配合市局、区社保分局领导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及时做出反馈意见,对上级检查医保违规行为及时修正;负责与街道社保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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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科室反馈。用于医保管理部每月检查科室运行病历、住院结算归档病历、门诊部医保医疗文书所存在的问题,向各科室反馈及传递信息用途,便于科室人员修改、补充、完善医疗文书所取依据之处。

8.各科室对医保管理部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及对各文档中的资料有疑问,随时欢迎您在“征询意见”中留言,以便改进医保管理部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增进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2008年3月1日已实施,2009年4月6日建立网上医保办共享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