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资料交接保管退回制度和取证汇报办法

平舆县人民医院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对需转科治疗的患者,主管医师应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

1.2转科前,转出科室应完成医疗文书,按照预定时间转科,医务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务人员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交接

1.4转科时药物处理。患者转科时,转交接科室护士应将患者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患者转入后,转入科室医师应详细了解患者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患者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剂科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剂科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病案要求

1.5.1患者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病程记录上作记录,不必写入院记录,转科后由转入科写入院记录。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病程记录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患者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患者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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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根据患者情况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合格医师、护士负责转运

经治医师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患者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接诊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同意接收患者的相关记录、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患者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到达接收医院后,双方医务人员进行患者病情等交接,并签名确认。

2.5未经科主任批准,患者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