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z720线和田市-机场(k0-k7+15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z720线和田市-机场(k0-k7+150)段公路大中修工程

项目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安全事故应在五小时内用电话向公司领导、指挥部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公司领导、指挥部。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项目部指派技术、安全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公司领导带队,公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及项目经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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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