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编制
(一)[资料]20×2年12月,环宇公司的原材料计价方法由于价格上升做了变动,将原来的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由于这一方法变动,使本年末原材料成本减少了20.1万元。年末,试算平衡表已经按改变后的方法编制完成,会计方法的变动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在报表附注中做了说明。
[要求]假定上述原材料计价方法的变动是合理的,审计人员应发表哪一种审计意见。试编制一份恰当的审计报告(范围段略)。
应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
环宇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环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20×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以及20×2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环宇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我们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环宇公司2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公章)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xx市报告日期:20×3年2月18日
(二)[资料]注册会计师曹家德,吉刚于20×4年3月15日完成对鸿图股份有限公司2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外勤工作,包括完成各项规定审计程序。假定2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也由他们俩共同完成。除以下几个事项外,曹家德、吉刚在编制审计报告时予以考虑外,其他条件符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要求。
1.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调减利润400万元的调整事项。鸿图公司已做调整。
2.a公司诉讼鸿图公司的某赔偿案,经长达一年半的审理,已于20×4年1月15日宣告结束,鸿图公司被判决赔偿450万元。鸿图公司拒绝在20×2年度会计报表中反映。
3.鸿图公司对其下属的各子公司除按股分红以外,还按公司合同规定,要求各子公司每年上交5万元管理费。
4.鸿图公司存放在外地的存货,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未予监督盘点,但已使用其他审计程序进行了查实。
5.鸿图公司已于20×4年3月30日签署会计报表。
根据上述资料,曹家德,吉刚于草拟的审计报告如下:
审计报告
鸿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鸿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图公司)20×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以及20×3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我们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鸿图公司20×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cpa:曹家德(签名并盖章)
(公章)中国cpa:吉刚(签名并盖章)
中国天津市报告日期:20×4年3月15日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指出曹家德,吉刚草拟的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报告引言段不规范,没有指明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
2.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事项2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应当调整20×3年度会计报表。由于该公司拒绝调整,且金额重大,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其重要性水平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这样,意见段的表述就不正确。
3.审计报告日期应是3月30日。
(三)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宏达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20×2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查,注册会计师张明和刘宏进驻该公司以后,发现因几天连续的暴雨,使该公司遭受严重的水灾,办公室进水,许多手工计账的会计账簿受损,该公司账簿记录部分手工处理,部分计算机处理,但主要还是依赖手工处理。由于保护得当,计算机处理的账簿记录未受损,张明和刘宏进试图根据计算机资料重建20×2年度的账户系统,但由于缺少重要的数据而难以全面恢复当初的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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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根据中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贵公司在20×3年度少计提折旧费用248万元,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我们针对上述存在的三个问题分别提出了调整建议,但中华公司没有接受我们的建议。这三件事项致使贵公司20×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虚增了664万元,“资本公积”项目虚减了100万元,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利润总额”项目虚增了764万元。
我们认为,由于前述三件事项造成的重大影响,上述会计报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公允反映中华公司20×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