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一、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加,基建、修缮工程预决算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充分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保护资金使用安全,避免损失浪费,保证基建工程的竣工决算质量,是基建工程审计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实践和理论探索证明,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是对建设工程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

1实现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有利于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建设工程相关的审计、建筑、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维护一切法规的权威性及执行法规的严肃性,避免政策法规理解和执行的偏差

1.2有利于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及有关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经批准的投资计划,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实施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价,防止乱上项目、擅自开工建设,避免出现投资决策失误,降低建设项目决策风险

1.3有利于监督建设工程的各行为主体单位。建设、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咨询及项目管理等单位,由于所处地位及出发点不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或冲突,通过跟踪审计及时协调,使之各方求同存异、顾全大局、发挥其整体管理效益作用,并降低因多方矛盾激化引发的风险。

1.4有利于防弊纠错,维护经济秩序,通过跟踪审计,对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审计意见,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舞弊、违纪、违规行为予以揭露;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不正之风采取响应的措施予以制止,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投资的合理使用,促进廉政建设。降低违规和领导渎职犯罪引发的法律经济和领导责任风险。

1.5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工程管理活动和环节进行评价,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加强管理,从而提高投资的宏观的、微观的经济效益,针对行业审计,对投资结构,资金投向和投量上的问题,

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促进宏观调控,提高投资效益。另外,通过对审计资料的积累和整理,有利于国家宏观经济信息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促进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

二、项目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程序

1.1审前控制

(1)审计计划。制订审计计划是保证内审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抓住企业内部重点、要点、难点,围绕经济效益,制订合理的审计计划并进行科学管理,可以保证审计质量的高水平,降低审计风险。

(2)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审计程序,它有利于突出审计重点、把握审计内容、防范审计风险。

(3)审计方案。根据充分的审前调查和分析,得出审计关注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目标、分工和时间等,形成审计方案。同类项目的审计方案可以整理成模版,编制方案时可以根据风险大小及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1.2、审中控制

(1)现场审计。项目组长应在实施审计之前对审计人员讲明审计目标、重点、程序和关注的重大问题,并实行全过程监督。

审计证据是审计结论的支持要件,也是审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及时向项目组长汇报已发现的问题,撰写审计日记。审计日记是审计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其审核由项目组长负责。

(2)审计底稿及其复核。根据江苏烟草审计处的统一要求,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各级复核人员应明确具体复核内容和承担相应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覆盖审计项目的全部,并对底稿反映事实不实、证据不充分、漏项等情况负责。

1.3、审后控制

(1)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最终成果,其质量控制应做到:内容全面完整;审计师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计证据要充分适当,符合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三级复核;召开审计报告见面会,沟通审计信息,完善审计报告。

(2)审计档案归档。审计档案归档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审计资料的完整性是否符合规定、审计资料的装订是否符合要求、审计资料归档清单签字是否完善等。加强审计档案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控制的补充环节。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重点

1、前期准备阶段

(1)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审计

基建程序审计应以国家工程项目开工前基建管理程序符合性审计为主,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a、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前期是否有项目建议书、可行研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估算,审核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审核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合规合法性;

b、检查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重点审计设计、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确定过程,以及审计局指定分包工程的招投标和按《招投标法》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加工材料、设备材料采购集其他服务项目。

c、审计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审核项目各项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结算方式、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是否成立、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2、决策阶段。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审计是决定和影响投资的最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做出关于投资方案、投资实施方向性决策,这个决策不仅要明确回答拟建项目是否应该投资和推荐较好的投资选择,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还应是进一步规划、设计和实施工程项目方案指导的原则、框架和基础。重点是审计投资估算和资金的筹措,主要是审查建设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估算和概算内容是否完整、指标选用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有无正常的来源渠道、贷款有无偿还能力、投资回收期是否正确等等。

3、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一般工程项目采用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制约着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在建设资金总额确定的情况下,为达到有限资金取得3

最大效益,必须对建设方案进行评价,评价的基本原则是技术上先进和经济上合理。经济上合理的前提条件是工程预算编制准确。

设计概算审计主要是审查概算编制依据的合规性、概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概算总体主要内容的真实性。

3.1概算审查

审查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情况,包括编制的依据、范围、内容、深度等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审查概算套用的定额、标准是否适用,套用的定额子目和单价等是否准确无误;概算编制的工程规模、标准、内容和概算总投资及细项与立项、可研阶段有无出入,有无增项、漏项,编制中有无“高估冒算”的情况。

3.2施工图预算审查

主要审查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套用的定额子目和单价等是否准确无误,工程取费是否合理等,关注预算是否存在超概算问题,如果超概算,分析超概算的原因,建议按相关程序及时调整概算或调整设计方案。

4、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

重点审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配合甲方做好清标工作、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等。

4.1招标文件的审核

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的表述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检查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时,其清单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制,是否设定了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控制价是否合理;检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保函的额度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

a、根据审计局的要求和有关国家和地方规定主要审核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性;评标、定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b、审核施工招标文件的计价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审核施工招标工程的审批手续、资金来源、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a、审核工程量清单,根据设计要求重点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

b、审核招标控制价的计价程序是否合理,编制是否合规、正确;c、审核暂估材料的价格是否准确;

d、检查招标控制价是否超出施工图预算或超出工程概算,分析超出原因,确属超概算情况,及时启动调概程序。

4.3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是否合规

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但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整个过程是否合规。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是否按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检查开标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检查评标标准是否公正,是否存在对某一投标人有利而对其他投标人不利的条款;检查是否对投标策略进行评估,是否考虑投标人在类似项目及其他项目上的投标报价水平;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低于标底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检查中标人承诺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先进,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加快速度和降低投资水平;检查对于投标价低于标底的标书是否进行答辩和澄清,以及答辩和澄清的内容是否真实、合理;检查定标的程序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检查中标价是否异常接近标底,是否有可能发生泄漏标底的情况;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悖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协助做好清标工作

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但独立地审查及分析收到全部投标文件和回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部分,详细分析投标总价、投标单位、非平衡报价,并提供造价方面的标函分析报告,为招标小组提供可比较的标函审核意见。

a、协助审计局做好开标工作,投标单位、评标小组、参加招标小组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见证;

b、分析和审核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并在合理的时间(满足审计局招标进度要求)内为审计局提供详细的投标文件分析报告;包括对招标文件响应性、计算误差、单价分析、总价分析、工期比较、投标资料等诸多方面比较,提供结论与建议,并负责汇总其他顾问单位之意见;编制综合评标报告供审计局决策参考;

5、施工阶段

严格监督履行施工合同条款,加强工程验工计量,严格控制工程资金使用,按要求出具各种报表;对工程实施中的新增单价及时核定;对工程过程中的现场签证及时计量、计价,确保对投资的动态调整等。

5.1合同实施的审查

重点关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予以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建议相关方及时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的方式予以补充完善;与工程投资相关的补充协议条款、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决策是否与原合同及招标文件相符等,如有不符合条款,及时予以指出并分析产生原因及对工程投资产生的影响。

5.2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的审查

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采购资料依据的充分性与可靠性;采购环节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对于审计局自行实施的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组织招标,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是否通过咨询审核,是否坚持招投标程序合规性及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对于合同约定由承包方采购的主要装饰材料及设备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认价的审查:所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性能是否与设计(或审计局要求)相符合,所申报的材料及设备单价是否与市场相符合。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是否编制了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是否合规、有效,设备、材料供应计划中所编列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和数量等是否与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设计文件相符,有无编列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以外的工程物资;

b、检查所拟定的采购地点是否合理;

c、检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的过程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d、检查采购的批准权与采购权、验收入库、付款、办理退货等不相容职务分离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各部门之间是否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e、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和工程物资采购供应计划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抽查工程定货单,查看其订货是否与年度计划相一致,有无多购、少购、重购、漏购以及有计划外的工程物资购买合同)

f、检查采购是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择廉的原则来确定供应方;(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的工程物资采购是否通过真正意义上的招标竞价,即:评标办法是否已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过程中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确定的中标单位是否合理、有效,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g、检查合同签订是否有效,供货商是否为中标单位,合同签订的流转程序是否执行到位符合规定;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单价、包装方式、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期限、总价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是否齐全、严谨、完整;

h、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的履行,合同变更是否合理、有效;i、检查对新型设备、新材料的采购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资质审查、价格合理性分析及专利权真实性审查;

5.3工程进度款的审核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申报程序,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防止超付工程款现象的发生。

a、审核“进度付款报审资料”,并提供付款建议;

b、审核当期应付款时,应针对不同承包商计算应扣除的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及设备款、相应比例的工程预留尾款及其他应扣款项,形成实际应付款的金额数据;

c、对以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施工的形象进度来计算付款金额的项目,应重点核对实际完成施工的进度形象,同时核对其计算的比例和口径的准确性;

d、按实际完成施工的形象进度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付款金额的项目,要按施工设计图纸和监理签认并经核实的资料进行计算,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进行核价;

e、在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表”中记录、更新进度付款的情况,及时备案。

5.4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审核

主要审核其程序是否到位,变更是否合理、真实及准确,依据是否充分。a、对工程变更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工程变更的批准程序,变更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工程变更引起造价的变化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

b、对工程签证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或另做合理约定,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

c、对施工方编制的技术措施方案,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和性价比从投资角度提出审查意见;

d、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是否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变更及签证增加的工程量其责任在哪一方,减少的工程量是否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

e、新增工程量如何确定单价,如无相同或相似的投标单价,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核施工方送单价是否合理。

5.5索赔费用的审核

a、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以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索赔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划清责任,本着“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的原则并结合合同的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所增加的投资进行核定,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索赔事件;b、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和工期延误,积极协助审计局及时提出反索赔。

6、竣工结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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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时加强审计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审计效果评估,通过适当的形式加强

造价工程师的后续教育,提高专业技能,减少审计技术风险。

5、优化工作环境,协调好与被审单位的工作关系,增强被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减少乃至杜绝审计干扰以确保审计的效率、准确性和公正性、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