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政信访秩序管理意见

为从根本上遏制我县目前存在的非正常上访势头,维护县委、县政府等主要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主要适用于在县委、县政府等主要党政机关门前集体聚集(非正常上访地点)和个体缠访闹访,影响党政机关及重点部位正常办公秩序的预防、劝离及处置。

二、工作目标

为有效解决和预防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和个体缠访、闹访事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上访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劝离、早处置,坚决维护好党政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

三、责任分工

(一)*机关负责安排警力维护县委、县政府等主要党政机关门前信访秩序

(二)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门前上访人员的劝导工作,对发生10人以上非正常集体访和个体缠访、闹访人员,要及时通知*机关,由*机关将上访人员带到接访地点,信访部门通知涉案责任单位领导接访;

(三)政法部门负责县委、县政府门前涉法访的协调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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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县重点部位信访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规范信访秩序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处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密切配合,抓好分管部门工作。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规范县重点部位信访秩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

(二)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上访事件应急机制,做到快速反应,依法处置。*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收集群体性违法上访动态信息与信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实施违法行为,立即控制局面并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宣传部门要切实抓好规范县重点部位信访秩序活动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面舆论导向,及时宣传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信访条例》等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广泛开展信访法律法规普及教育。

(三)依法办事,完善机制。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坚持疏导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把疏导教育贯穿规范信访秩序的全过程。各乡(镇)、各部门和有接访责任的单位,要热情接待依法上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并依法依规处理问题。同时,要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维护信访秩序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