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信访工作意见

各市建委、有关局、机关各处室:

国务院新的《信访条例》已于五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新《条例》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的信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机遇,也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情况、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信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困难同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规范工作秩序,健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建设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我省建设系统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领域,信访问题十分突出,信访任务非常繁重,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日趋增多,解决信访问题的难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紧迫。

加强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系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贯彻《信访条例》为基础,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解决群众信访突出问题为核心,以规范信访行为和秩序为突破口,标本兼治,开拓创新,全面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当前要进一步加大新颁布《条例》的宣传力度。《条例》的政策性、实践性很强,其确立的许多制度都是对现行信访工作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原原本本学习的基础上,充分认清修订《条例》的背景和意义,全面把握修订《条例》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修订内容,深刻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要认真贯彻建办发〔20**〕17、18号通知精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要在初步学习的基础上,反复学习,真正吃透弄懂,从而扎实推进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信访工作

制度建设带有长远性、根本性,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新颁布实施的《信访条例》就畅通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以及维护信访秩序、明确法律责任等做出了一系列制度性规定,是规范和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依据,必须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省信访局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是《信访条例》的具体化,同样需要我们认真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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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真落实**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单位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的通知》精神,党政领导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主要解决信访工作的实际困难。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也要照此精神,抓好落实。

要加强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建设厅信访办是全厅信访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各单位、个处室要加强信访工作的通气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信访工作的重大问题,形成信访工作合力,确保信访工作的落实。

要加强信访工作的总结分析,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建设工作的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