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访处理制度

●信访登记

(l)收到每封群众来信都要加盖“信访收信章”,并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薄,对来访、来电举报要记录其姓名、单位、住址、来访时间及反映的主要内容。必要时可以录音,如有证据要妥善保管。

(2)对来信、来访、来电要及时进行电脑登记,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自办或转办。填好转办单或呈阅单,送主管领导或行领导阅批,然后按领导批示办理,对转办的信访件要加盖“信访专用章”。

(3)每宗信访件的登记表、呈阅单、办结表都必须及时备份,并打印,与信访件一起按照《金融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操作规程》的规定归档保存。

(4)对匿名信件、电话,不得压制不办,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按中央办公厅转发中纪委《匿名信的处理意见》[中办发(87)4号]文件的精神,设法查证办理。

●信访办理

(1)对群众信访举报要及时认真调查,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办理信访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查处,正确疏导,不得逼供、诱供。认真做好调查记录,材料完备。

(2)信访案件当年结案率在90%以上;重信重访率要降至15%以下,越级信访率要降至巧%以下;信访问题当年办结率达90%以上。

(3)对转办或交办不用报结果的信访件,应在收到举报信之日起15天内,向来信人口头或书面回复,说明有关情况,告知承办单位。

(4)信访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查结。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查结的,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者说明情况。

(5)信访案件查结时,应送交办的领导审核后结案。报结检举控告信应具备四项材料:①调查报告和组织处理结论;②控告人(匿名信除外)和被控告人对调查报告、处理结论的意见,如有提出不同意见,应有承办单位对这些意见的说明;③如对被检举、控告人给予处分的;应附本人检查或处分决定;④呈报机关审查意见。报结申诉案件应具备的材料:①原处分决定和复查复议结论;②申诉人对复查、复议结论的意见,如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的,应附加这些不同意见的说明;③呈报机关审查意见。信访案件办结后,应向信访者回复或回访。

(6)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党纪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纪委、党委领导反映。

●信访统计归档

(1)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按时准确做好月报、半年报、年报和其他临时业务报表。

(2)每年的第一季度要将上一年度的来信和有关调查材料及信访统计表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3)立卷归档应具备以下材料

①直接管理的群众信访件(或上级转来的信访原件或摘抄件);

②领导的审批件;

③各种登记表、单和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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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的各种餐具、炊具等设备要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拿走或借用。对违反规定或损毁物品的要罚款或照价赔偿。

●食堂就餐人员要爱惜公共财物,讲究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不要在食堂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食堂员工每天要按《卫生制度》搞好食堂各方面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和保证员工的饮食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