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书

2012年度

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

东方县交通

2012年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及信访条例,做好交通系统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交通系统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落实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局党组研究决定,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交通局和局属单位各一份。

领导单位:责任单位:

领导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责任目标

一、严格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

全年不发生赴京、省集体上访,尽量减少赴市集体上访。

二、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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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被通报批评的;

(11)被县以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通报批评的,或者被县以上信访工作问责组调查问责的。

如完不成上述目标,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检讨,主要领导甘受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