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信访接待细则

为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来信来访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处理来信来访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严格执行政策、法律原则;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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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查处理完毕后,承办人员应按档案的规定,及时将信访处理结果和登记记录等书面材料一并立卷归档

七、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来信来访的内容,应当保密。不准将信访材料转给被检举人、控告人。不得对来信来访者歧视、刁难、压制;不得打击报复来信来访者,如有发生,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承办来信来访的人员,在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法、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方面,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与来信来访反映的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应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