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地信访案件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探析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浅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推进,我办辖区内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也越来越广。近几年来,我办辖区内共实施拆迁项目12个,被拆迁居民1700余户,农民400余户,拆迁房屋890栋,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不稳定问题成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个重点问题。近几年来,我办先后调处各类征地拆迁矛盾纠纷1200余起,总体来看,辖区内各个拆迁项目实施都比较顺利,征地拆迁工作基本稳定,但是征地拆迁中一些遗留的历史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因此引发群众不断上访,且呈上升势头,成为当前我办最主要信访案源和维稳的主要工作对象。

据调查,2010年,我办有关征地拆迁方面的信访案件有10件次,占全办信访总量的35%,其中属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的有8件次。今年1-6月份,因拆迁问题产生的信访有12件次,占全办信访总量的45%,较去年同期上升10%,其中个访8次10人次,群访4次120人次。自去年以来,我办共接劝返因征地拆迁赴省、进京越级上访12次26人次,耗费30余万元。可见,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办的社会稳定,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过深入的调研走访和分析,笔者认为,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对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认识,深入分析当前因信访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着重关注民生,因人而异,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历史遗留问题,用群众的观点统领信访维稳问题,真正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确保维稳工作的良性互动,营造长期的稳定和和谐生产、建设和办公环境。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特点

1、协调难度大

上访群众反映的大多是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矛盾多,难度大。由于建设中每一个开发项目都是临时组建拆迁机构,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征迁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等工程完工,机构解散,人去楼空后,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托责任,导致产生的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被征迁群众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求决无门的情况下,不得已选择上访。上级按“属地管理”原则将这些问题交基层部门协调处理,我们认为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对群众反映的此类问题,大都是当时职能部门或政府的行政所为,因一些项目机构是从各个单位临时抽调的人员,我们不是当事人,不了解事情真实情况,有时甚至是连了解情况都不知道要去找哪个部门。既无权去问责事发责任单位,也无能去解决群众诉求,更无力去组织协调处理。所以,我们除了不断的接劝返,就是不断的组织人员和力量按政府交办要求做稳控工作。由于不能直接答复上访群众,也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久而久之,我们的稳控工作不仅日益乏力,也引发上访人对我们的对抗情绪,导致上访人屡屡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如辖区内双江街居民蒋某,以反映2006年火车站广场扩建拆迁时对其补偿安臵不合理为由而长期上访不息,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办成立了专门的包案稳控责任班子,先后赴省、京接劝返其5次7人次,主动向拆迁部门汇报会同协调6次以上,上门与蒋某谈心劝解10余次,但由于蒋某的诉求非我办职能权属所能答复和解决,所以,在我办反复的劝解和稳控多次后,由于问题的不能解决,已引起蒋某对我办工作人员的强烈反感,现蒋某已扬言:“既然我的问题你们解决不了,我不会再听你们的劝解,我要拆迁部门直接和我接触”。今年1-6月份,辖区内因征地拆迁、土地确权等历史问题已引发了5起18人次的赴省、进京越级访。

2、多串联群访

拆迁安臵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拆迁户因共同的利益诉求,为达到共同的目的,极易捆绑成团、串联上访,如火车站广场扩建中的遗留问题已由去年的3起个访发展到今年的5人串联群访。其次是交通路西侧开发后

二、三排门面业主的集访,“环北东路”开发时引发的光文社区

八、九组150余名村民的集访,娄新高速拆迁户的赴省集访。今年以来,辖区内已发生了3起规模大的集访。

3、重复上访多

所有这些遗留问题,由于时间跨度长,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调查、协调、处理过程,且往往会出现在调查中因客观原因而延误了处理进度;个别上访户私欲心太强,漫天要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服协调;因问题牵涉的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有关部门一年半载难以处理到位等情况。在问题处理过程中,一些上访群众认为政府是在拖延、敷衍,而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今年以来,辖区内共发生了8起120人次的重复访。其中本级重复访有2起50人次,赴市级重复访有2起50余人次,赴京越级重复访有4起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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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建立和实行征地拆迁维稳风险评估制度,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和完善规范、科学的拆迁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公开评定估算,将评估结果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的依据。在实施征拆工作前,向群众公开拆迁许可证、审批程序、拆迁管理收费标准以及拆迁投诉渠道。将征地用途、面积和范围告知群众,使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工作臵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充分了解拆迁政策,既能理解和支持城镇建设,又能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设项目意见书增加信访维稳事项评估的内容,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充分估计,并提出处臵意见和措施,及时处理征地拆迁群众信访,防止出现老的征迁问题没处理好,又出现新的拆迁信访问题。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稳定风险问题进行预警评估,事先对周边的人文环境、社情、民意等作详细了解,通过公告、听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维稳信访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变事后被动处理为事前主动预警评估。三是组织专门力量,对拆迁项目包括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拆迁项目、正在进行和将要进行的拆迁项目集中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的拆迁项目重点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拆迁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维稳等部门沟通情况,逐一分析原因,研究化解对策,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以人为本,逐步健全和完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扶持、统筹发展四位一体的征地拆迁安臵格局,解决拆迁户的后顾之忧。农民失地后今后生活靠什么。怎样实现自主就业是被拆迁农民最关心、担忧的两大问题,也是政府做好拆迁安臵工作的两个关键,所以增加失地农民的就业竞争力,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加大财政、银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开发商的作用,通过土地开发利用,盘活土地资源,多方位筹集资金,为失地农民拓展更多的就业渠道。要逐步完善“三条保障”线,一是推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引导失地农民参加社保,便于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二是探索建立学历教育、医疗、丧葬和其他特殊补助机制,并逐步提高标准;三是推行生产就业发展保障机制,创建“失地农民人力资源数据库”,长期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失地待业青年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建立就业扶持机制,支持失地农民创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加大力度,妥善处臵拆迁遗留问题。事关征地无小事,利关农民大如天,为使“土地征得下,群众迁得出,房屋拆得掉,生活有保障。”拆迁安臵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处理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此类问题久拖不决,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制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拆迁群体性事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在处理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遗留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及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针对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制定解决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实施,逐一化解。对当前存在的遗留问题,要本着既尊重事实,又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建议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的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由涉及到的相关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来协调处理这些存在的遗留问题,以确保所有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尽量予以解决,对提出不合理要求,且无理重复上访的,按照市里有关信访案件包案处理的有关规定,确定为无理上访,坚决予以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