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访积案的成因及对策

对于法院工作而言,解除纠纷即是重要的工作职责,也是明确的司法目标,然而,目前一个令人尴尬的现状是,以解决矛盾纠纷为已任的法院,在为别人纷争裁决的同时,却经常给自己惹来麻烦,经常被人“告状”。做为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者,我的感受是:涉诉信访已经和“执行难”一样成为全国法院普遍性的工作难题,特别是基层法院,正在越来越深地陷入涉诉信访的困局。而现在我们党政机关对信访的处置思路大多是息访宁人,很少从法治的角度客观、理性的剖析问题,很少从维护司法公信的立场去科学、恰当地评论这一社会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涉诉信访问题的愈演愈烈。因此,有必要对涉诉信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究科学合理的涉诉信访解决机制,将其纳入法律程序之中,更多地体现法律的权威。

一、涉诉信访的成因结合笔者在司法实践中的观察和体验,我认为,导致当前基层法院涉诉信访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司法瑕疵和不公。基层法院由于在法官素质、司法水平等方面的欠缺,在客观上会存在一定的司法瑕疵甚至是不公正的裁决,这是导致涉诉信访的重要原因。比如有的法官对待案件的态度简单随意,司法文书中常有错别字。个别法官在自己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办理案件,使部分案件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有的案件由于程序上的问题,使当事人对实体的判决不服,有的裁判文书因为校对的不准确引起当事人的不满等等。还有极个别的法官执法不廉,在办案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加剧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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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法院涉诉信访面临的困境尽管基层法院为涉诉信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及精力,但涉诉信访还是成为了基层法院最棘手的工作难题和越来越重的工作负担。这一方面表现为信访数量的快速增加、处置难度的不断加大和工作要求的持续性提高,另一方面更为主要地表现在目前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基本沿用行政接访的思路、方式和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就笔者的感受而言,基层法院涉诉信访的困境主要表现为:

(一)重视程度越大,涉诉信访越多。可以说从最高院至基层院,各级法院都非常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而从信访者的角度看,司法机关的重视则成了其进行信访的一大支撑。也就是说上级和领导越重视涉诉信访,涉诉信访案件就越多,这种“重视”刺激了信访者的信访意愿。在审理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当事人根本不愿意按照诉讼程序与审级提出主张,直接就提出“不怎么样我就去上访”的要求。有的当事人为使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甚至案件还在审理中就已经四处上访了。还有些当事人抱着投机心理,不顾案件实际,向法院提出过分的要求,达不到就以上访、缠纺甚至“闹”访的方式,企图获得满足。

(二)上级批示与实际处置间有差距。现在大多信访者都普遍认为,只要有高层领导干预,一切就有可能,所以赴省进京已经逐渐变成信访者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