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开展大回访活动深化大走访促进大规范的分析

为进一步强化公安交警工作的民意导向,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规范执法行为大整顿活动”,秉着“听民声、纳民意、化民怨、解民难”的原则,对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违法处罚当事人与办理过车驾管业务的群众等特定群体开展了“大回访”活动,将“大走访

”爱民实践活动继续推向深入,有效促进了民警执法的“大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融洽了警民关系。

一、领导重视,专题调研,正确决策

目前,**县交警大队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大队民警的真情走访,辖区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为延续“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良好势头,使“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得以继续开展,**县交警大队召开了“下阶段怎样访”专题调研会。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吴章爱等绝大部份参会人员认为应当建立“大走访”长效机制,把“大走访”长期走下去。通过研究,大队根据到交警部门报过警、办过事、上过访的群众对基层交警执法行为、服务质量最有发言权的情况,决定在辖区开展针对上述特定群体的“大回访”活动。3月21日,大队发出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迅速对特定群体进行回访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队属各单位迅速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拨打过122报警电话或发生过交通事故、申领过驾照、进行过车辆年检、办理过车辆上户手续与受过交通处罚的群众等特定群体进行一次回访活动,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继续深入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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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特定群体的“大回访”活动正在**辖区如火如荼开展。为能够真正倾听到群众的呼声,采集到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真实意见与建议,**县交警大队针对不同对象,分别采取三种回访方式,进行无缝式、立体化回访。一是进行短信回访。为使回访活动不留死角,做到不遗漏一人,大队新置电脑一台,连通外网,开通短信群发功能,对所有到大队报过警、办过事、上过访的群众发送短信,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主要是告知群众,交警大队正在开展“大回访”活动,如认为交通民警的执法情况、服务质量有问题的话,可以向大队领导与政工人员反应,大队将认真对待,及时回复,发现问题,严格查处。大队将政工人员与大队领导的联系电话编入短信,以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二是进行电话回访。交通事故当事人与受过交通违法处罚的群众,他们更容易接触到道路交管工作的阴暗面,更容易发现公安交警执法不规范的情况,更容易对公安交警工作产生不满情绪,因此,对这部分人群,大队要求各责任单位在短信回访的基础上,逐一进行电话回访,争取最大限度的发现问题。同时,对其他群众,在短信回访后向大队提出投诉的,各责任单位也必须进行一次电话回访。电话回访的内容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对报警群众的回访调查问卷》与《对到交警部门办事或受过交通违法处罚群众的回访调查问卷》科学设置,以求能最真实地反映被访者的内心世界与真实想法。三是进行上门回访。对通过电话回访后仍然有意见或对立情绪的群众,相关责任单位必须上门回访,弄清情况,化解矛盾。当面回访后仍未能解决问题的,要向大队主要领导汇报,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截止目前,**县交警大队已发送回访短信4150条,拨打回访电话561个,上门回访25次,采集意见建议85条。

四、积极作为,化解民怨,为民解难

在“大回访”活动中,**县交警大队立足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实际问题,对回访对象反映的各种情况,都认真对待,积极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妥善处理,努力化解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不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