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好新时期组织部门信访工作

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党的政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组织工作中心任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组织工作面临的任务日趋复杂,所触及的社会层面问题也越来越多,这就为新时期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总结经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转变观念,力争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努力为组织工作整体的创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近年来组织部门信访的现状及主要特点

基本情况。襄城区现辖1个乡、2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版土面积648平方公里,辖区人口近50万。自2006年以来,区委组织部共受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来信29件,接待群众来访15件25人次(不含在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接访),赴市委组织部接访1次。从信访来源看,市委组织部转来7件,区领导转来5件,区信访局转来2件,直接受理15件,同比上升13%;从地域构成看,欧庙、卧龙、尹集、庞公等地信访量仍偏大;从反映内容看,举报反映各类干部和组织工作等方面问题的占信访总量的42%,要求解决或落实个人待遇问题的占信访总量的48%,询问政策的占信访总量的3%,反映其他方面问题的占信访总量的6%。

办理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区委组织部对于所有来信来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采取直接回复或发函等方式自办17件,另外12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进行了转办,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达95%。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信访工作的有效机制。为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引导和教育全体组工干部不断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们建立了由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人员紧密配合的信访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抓好与上级组织部门有关的信访案件的调查、受理、答复和信息反馈,确保早介入、早调处,不发生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在此基础上,注重与纪委、信访办等部门加强信访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形成了快速反应、合力调处的工作格局,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2、完善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的程序。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得到及时解决,关键是要有方便快捷、科学高效的信访工作程序。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按照“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坚持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信访工作职责、信访责任追究制、信访接待和登记制度等,对于信访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处理来信来访的程序、时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坚持以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工作的有序性和科学性。严格做到“四清”(事实清、政策清、信访人清、责任人清、)、“四有”(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交办有回音、处理有结果),落实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包案责任制和组织部长接待日等相关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逐件都能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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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访”,强化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自觉把信访工作放到组织工作的全盘中去考虑,居安思危,认清形势,切实把信访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通过在各乡镇办建立信访信息员工作网络,全方位、广渠道收集全区信访动态,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访”,及时化解组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协调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主动预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消除因自身的“被动”、造成信访的“主动”。

2、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把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组织工作改进服务质量的“助推器”,更要主动深入基层了解信访动态,服务群众方便他们信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力争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协调处理,在一线排查化解。通过“干部下访”促进组工干部努力学习有关组织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使组工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态度进一步改善、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3、变“闭门应访”为“开门接访”,强化责任意识,推动组织部门信访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的机制,积极推行“组织部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阅批来信制度”、“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