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庄镇脱贫攻坚集中推进月活动上的讲话提纲

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我们传达贯彻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组督查山西省脱贫攻坚工作提出的问题以及约谈贫困县主要负责人有关精神,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下面,我对今后的脱贫攻坚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思想要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并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能到了时候我们说还实现不了,再干几年。也不能到了时候我们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生活在扶贫标准以下。如果是那样,必然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小康社会的满意度和国际社会对全面小康社会的认可度,也必然会影响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威望和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这段话深刻阐述了推进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我们一定要真正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精准的思路、更加务实的措施、更加超常的力度,层层加压,步步落实,干在实处,坚决实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年脱贫攻坚、一年巩固提高”的目标。

二是责任要明确。各乡(镇、区)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把脱贫攻坚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按照省委要求,实行脱贫攻坚“双签”制度,今年年初我们各乡镇已经和县上签订了责任书,各行政村也和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10月底前,我们包村领导也要和县上签订责任书,各驻村工作队要和乡镇签订责任书。各乡镇、各帮扶单位以及第一书记,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推进措施,立足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的扶贫政策,吃透精神实质,敏锐把握政策中蕴含的机遇,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力度,确保年度减贫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政策要清楚。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等脱贫攻坚相关人员,要对中央、省、市、县扶贫政策了如指掌,清清楚楚,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1、中央“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2、中央“五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易地搬迁安置一批、生态保护脱贫一批、教育扶贫脱贫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3、我省“八不进”。就是对家中有轿车、有公职人员、有大型农机具、开办企业和公司、有稳定财产性收入、城镇购买商品房、子女就读私立高收费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从事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能人大户等八种情况原则上不能进入扶贫对象。

4、我省“三类人”。就是村“两委”主干一般不纳入贫困户范围;儿女有赡养能力的人员要严格审查、认真评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人员暂缓纳入贫困户范围。

5、贫困农户贷款难有关政策。《山西省银行业支持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实施意见》,积极向登记在册、有发展愿望和能力、资信良好的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即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享受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的信用贷款。

6、贫困户退出遵循的标准和程序:标准是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退出按下列程序办理:(1)村内民主评议。(2)村内核实认可。(3)村内公示。(4)乡(镇)审核公告。(5)县监督检查。

7、贫困村退出遵循的标准和程序:标准是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贫困村退出按下列程序办理:(1)乡(镇)调查核实。(2)县审核公告。(3)市监督检查。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九是纪律要严明。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必须执行的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不打折扣,切实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确定扶贫对象;严禁滥用职权,打招呼、“走后门”,优亲厚友;严禁违规为扶贫对象分户、迁户;严禁帮助他人违规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等政策;严禁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严禁套取、骗取扶贫物资和资金;严禁超范围执行扶贫政策;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拖欠、冒领、抵扣扶贫物资和资金;严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违规收取费用;严禁违反程序和规定实施扶贫项目建设;严禁帮扶党员、干部在帮扶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言行。县委将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诫勉谈话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制止、查处不力甚至袒护包庇,或扶贫开发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我们还要对帮扶干部不认真履责,不真正住村,应付了事,敷衍塞责,走马观花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严肃处理。

十是效果要保证。脱贫攻坚目前已经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所面对的多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抓工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不搞层层加码;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考核办和扶贫开发中心要抓紧制定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注重脱贫的实际成效。要把脱贫工作成效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按照《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加大对县脱贫攻坚领导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成效的赋分比重,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要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严格问责,采取组织措施,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全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脱贫攻坚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我们一定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稳扎稳打、逐年推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生态优美的新平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