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局共发布各类信息5742条。其中:局机关发布信息4679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81.5%;局所属各单位发布信息1063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18.5%。
市安监局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本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政务信息栏目发布信息74条,占总数的62.7%;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11条,占总数的9.3%;审批事项栏目发布信息8条,占总数的6.8%;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6条,占总数的5.1%;专题栏目发布信息5条,占总数的xx%;财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2.5%;机构信息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2.5%;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2.5%;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7%;统计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7%;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8%。
本局除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5624条(所填数据要扣除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上的信息数量)。其中:安监快讯栏目发布信息3478条,占总数的61.8%;专项治理栏目发布信息1053条,占总数的18.7%;行业管理栏目发布信息679条,占总数的12.1%;区县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78条,占总数的4.94%;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131条,占总数的2.33%;机构职能栏目发布信息5条,占总数的0.09%。目前,2008年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室)名义或市安监局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本局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08年,市安监局未产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例。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08年,市安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安监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安监局成立了以陈建智局长为组长,陈杰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内所有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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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应当公开的信息没有完全、及时公开;三是信息公开交流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